记者4日从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了解到,北京市将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计划,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全面加强和完善北京市公共卫生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制度建设。
为了更好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事业建设发展需要,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按照“衔接配套、健全体系、急用优先”的工作原则,从增强地方性法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出发,制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主要分为两类项目,统筹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第一类是20件拟在2020年至2021年进行审议的项目。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法规制度方面,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传染病防治条例等,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在全面提升公共卫生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方面,制定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订志愿服务促进条例,总结固化群防群治经验做法;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方面,修改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条例、实施种子法办法等。
第二类项目是拟进一步评估,适时制定或修改的项目。一方面是根据疫情防控和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需要,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精神卫生条例、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开展立法评估,适时进行修改。另一方面是围绕慈善、捐赠、社会救助、医疗保障和医疗基金监管等方面开展立法调研。同时,根据首都公共卫生领域深化改革发展的需要,紧跟上位法制定、修改和法律实施的新要求,需要制定、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的,适时增补新的立法项目。(记者邰思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