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法已经实施逾半年,对于包括外企在内的市场主体保护效果如何?数据无疑最有话语权。
“2020年1月份至6月份,全国实际使用外资4721.8亿元,同比下降1.3%(不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下同)。其中,6月份当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1170亿元,同比增长7.1%;二季度实现同比增长8.4%,较一季度(下降10.8%)回调明显,外商投资预期和信心稳定趋好。”近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肖本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上半年,在受疫情影响的情况下,我国吸收外商投资出现了V形反弹,一方面说明了我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效果,获得了外资和外企认可,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后,外资外企对来华投资信心的进一步增强。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更大力度的知识产权和技术保护政策落地,外企和外资在中国的投资便利度和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投资中国市场的顾虑被进一步打消,投资意愿继续提高。上半年,除了疫情相对严重的2月份和3月份,其余月份均保持当月同比正增长,尤其是二季度以来增速总体比去年更快。
7月21日召开的企业家座谈会提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好外商投资法,放宽市场准入。
6月24日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显示,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从2019年的40条缩减到了33条,自贸试验区则从37条缩减到了30条。
“经过疫情的考验,各国的投资者会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中国推动更高水平开放的脚步不会放缓,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中国为各国企业在华投资兴业提供更好服务的方向不会变。”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谈到实施好外商投资法、放宽市场准入,对于激发企业活力有哪些效力?肖本华表示,外商投资法的实施为外资创造了与内资平等竞争的环境,稳定了外资的预期,激发了外资进一步扩大对华投资的积极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已超过半年,是中国外商投资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首先,外商投资法的实施释放了中国扩大开放的强劲信号,对提振全球投资者信心发挥重要作用。第二,外商投资法从法律上对市场准入、外资政策透明度等方面作出了细致的规定,提高了外商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此外,外商投资法也会产生“鲇鱼效应”,倒逼国内企业改革和发展,加速企业转型升级,紧跟创新的步伐。
陶金表示,外商投资法除了强调更加公平的市场经营环境,还从强化对外资企业的产权保护、减少相关法规约束、督促地方政府守约践诺、完善外资企业投诉维权机制等四个方面对促进外资发展进行了规定。而放宽市场准入、在更多地区和更广范围内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将进一步扩大外资企业投资和经营范围,外资企业获得了更充分的市场竞争环境,为市场引入了更多竞争性,进而激发全市场企业的活力。记者 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