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柜台发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合理确定地方债柜台发行的品种、期限、频次和规模。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地方政府债券柜台发行是面向中小机构、百姓大众的发行方式,不仅有利于汇集社会闲置资金,发挥“滴水成河、粒米成箩”效应,为地方建设募集资金,而且有利于方便群众购买,让更多群众有机会分享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益。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地方政府债券柜台发行的目的,在于推进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市场化配置,增加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渠道,有助于实现债券发行主体多元化,提高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效率。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国内经济面临复杂严峻形势,国际环境发生深刻变化,进一步全面推进地方债柜台发行对于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稳”任务,促进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方债柜台发行工作,不断培育柜台发行市场,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做好市场调研和机构沟通,积极推进地方债柜台发行工作。
《通知》规定,合理确定地方债柜台发行的品种、期限、频次和规模。
一是地方财政部门应当结合地方债项目收益、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特点、柜台市场需求等,科学合理确定地方债柜台发行的品种、期限、频次和规模。
二是通过柜台发行的地方债以中短期为主,地方财政部门应当结合实际情况,优先选择具有本地区特点、项目收益较高的债券,期限方面优先考虑安排5年期以下(含5年期)债券。
三是地方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地方债柜台发行工作,原则上已开展过的地区2021年安排柜台发行应不少于两次,确保已建立起来的发行渠道持续畅通,未开展过的地区应至少安排一次。
四是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加强与柜台业务开办机构的联系,充分了解投资者需求,合理确定地方债柜台发行规模。
“合理确定地方债发行规模、品种、期限、频次,主要在于激发地方发展主动性的情况下,合理控制地方政府债务水平,有序管控政府债务负担,避险产生不可控制的债务风险。”刘向东说。
张依群表示,柜台发行因为面向主体多为中小机构和个人,具有数额小、期限短、主体分散、用款机动、收益稳定等特点,需要地方政府债券的品种、期限、规模等与之相匹配。《通知》充分考虑了地方政府债券市场中小投资人的购买需求和特点,无论从政府财政角度还是市场机构角度,对发行品种、期限、频次、规模都做出了相应规定,有助于打开地方债券发行渠道,扩大发行规模,稳定债券市场,更好满足投资人的购买需求。同时,柜台发行还要做好托管、交易、提前兑付等后续制度性安排,让地方债券发行更灵活便利。记者 包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