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发展,应该是由多方因素共同促成的。”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比如,除了自身守法经营外,还需要监管部门加强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秩序建设,需要其他相关部门从行业宏观调配布局或政策支持等角度,呵护、引导企业的健康发展,包括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等都可以起到积极作用。所以,给企业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合力”就显得格外重要。
而对于参与主体多元、参与机制多元,以及利益诉求多元的资本市场而言,如何发挥好各方“合力”,一直是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1月16日,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第二十五届(2021年度)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明确提到要进一步凝聚各方合力。要坚持系统观念,不断强化与立法司法机关、宏观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协作联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营造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从不断强化与立法司法机关的协作联动来看,随着近年来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资本市场的法治体系日趋完善。尤其是自去年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后,去年底,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也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而这无疑有助于资本市场进一步夯实法治根基。
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顾问何海锋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管部门的执法权限必须来源于法律的授权,即使是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也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而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创新,尤其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资本市场的很多规章制度都需要变革和细化,立法上必须加快步伐,将监管部门的现实执法需求考虑在内,为监管部门的执法提供法律依据,使监管部门的执法合法化。而司法机关的联动执法,一方面强化了对违法者的威慑力,另一方面也畅通了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的对接渠道,更好地实现罪责相当。
当然,除了与立法司法机关的协作联动,华兴证券(香港)首席经济学家庞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推动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质量,还应配合以下三方面同步推进:一是强化和压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即鼓励上市公司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促进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等;二是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健全明晰中介机构执业规则体系和职责边界,确保相关中介机构依法依规严格履行核查验证、专业把关等法定职责,为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服务;三是完善上市公司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监管大数据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执法协作,协同处置上市公司风险,共同营造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在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方面,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如何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而从各类资金的“属性”看,这显然将更加强调各方“合力”的效果。
具体来看,在近年来监管部门多次“喊话”鼓励中长期资金入市的背景下,去年7月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设置差异化的权益类资产投资监管比例,提升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自主决策空间;而在银行理财方面,去年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曾表态称,支持银行理财公司提高权益类产品比重,鼓励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纳入银行理财合作机构名单;此外,去年底人社部亦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年金基金财产投资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上限提高10个百分点达40%。记者 杜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