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住建部在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保障性租赁住房将保障哪些群体?与已有的公租房有哪些区别?如何来建设?
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它与公租房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公租房主要由政府部门投资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由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投资,采用“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在保障对象上,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承租公租房也有一定门槛;而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保障的是住房困难的新市民和青年人。
土地方面,《意见》明确可以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并在规划变更、土地使用手续方面推出了便利措施。同时,《意见》还明确给予市场主体财税和信贷方面的支持,鼓励其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投资建设。
未来,我国将形成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