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的印发,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完成顶层设计,明确包含了三种住房。
曹金彪介绍说,现在的这个住房保障体系,公租房主要面向的对象是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共有产权住房则帮助有一定能力但仍买不起商品房的家庭实现购房。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600多万套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已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郑州等多地推出,而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现虽晚,但也已在许多大城市和省会城市中出现,目前主要有宿舍型租赁住房和住宅型租赁住房两类。
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还表示,各地要严防出现变相的房地产开发,严格执行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的要求。
保障性租赁住房选址避免位置偏远
有人担心未来建好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会不会都是比较偏远的位置?对此,住建部表示,在政策设计之初,就已考虑到这个问题。
据介绍,此次《意见》特别明确了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非居住存量房屋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五种建设方式及其支持政策,其中特别指出,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补缴土地价款,这背后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为了避免出现选址偏远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