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对本市2020年度不裁员、少裁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这是本市连续第7年对不裁员、少裁员的用人单位给予稳岗补贴或失业保险费返还。在2020年减免企业失业保险费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按照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返还失业保险费,其中中小微企业的返还比例提高到60%。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今年,本市还进一步扩大了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的享受范围。除企业外,在本市参保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也首次纳入了失业保险费返还范围。
本市依托社保系统数据,按照政策规定设定校验标准,系统自动循环比对校验、自动网上公示、自动拨付资金直达企业账户,全程无人工干预,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提交任何纸质材料,即可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数据信息自动跑路,用人单位无需跑腿。经公示后无异议的,返还资金将于次月发放至用人单位社保支付账户中;对公示有异议的,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提出复核申请。
据了解,经比对校验,全市有43万余家用人单位符合2020年度失业保险费返还“免申即享”条件。首批“免申即享”用人单位名单将于7月12日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返还的失业保险费将于7月底前到账。(记者 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