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财政厅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和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41亿元。截至9月底,中央财政已下达我省林业转移支付资金11.32亿元,同比增长16.2%。
为争取财政支持,省财政厅及早谋划项目,早在去年9月份就谋划项目储备,建立完善省级项目储备库,并建立3年期动态滚动管理制度;争取示范试点,推荐的池州市国土绿化示范试点项目通过全国竞争性评审,纳入中央财政专项支持的20个项目范围,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亿元;强化绩效管理,全面推进“大专项+任务清单+绩效目标”的资金管理方式改革,强化市县统筹能力和监管能力,支持各地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长效机制。在2020年财政部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重点绩效评价中,我省获得 “优”等次,获得奖补资金1758万元。
据了解,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天然林和公益林生态管护、森林资源培育、国家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等,为我省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提供了重要财力支撑。(见习记者 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