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即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在11月11日召开的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介绍,目前,国内实施RCEP的各项准备已经就绪,能够确保协定生效时全面履行义务。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出台《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为各地方、各行业高水平实施协定做好指导和服务。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中国如何履行承诺,如何进行相应调整来用好RCEP带来的机会,以及我们与RCEP各国协调的重点和方式是什么,出台《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将有助于在这些方面进行推进。
11月2日,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
对于我国准备的进度,此前,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曾介绍,在关税减让实施准备方面,中方在上半年完成了关税减让表的转版,并提交东盟秘书处。目前,降税实施方案已进入国内报批程序最后阶段,可保证在协定生效时即可履行降税义务。
在原产地规则实施准备方面,海关总署在上半年已制定RCEP原产地管理办法和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将配合协定生效时间同步公布实施。应RCEP原产地管理需求,对信息化系统的升级已完成。同时,将同其他成员国海关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协定原产地规则的全面实施。
商务部也已举办了3次全国性RCEP专题培训,涵盖所有地级市、自贸试验区和国家级经开区,参训人数超过6.6万人,70%以上是企业代表。各地方以及海关、行业协会在本系统内也开展培训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各类培训超过600场,参训人数超过10万人。
白明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对于实施RCEP的准备工作,基本上该我们做的已经做到了。目前15个成员国中,有10个国家已经核准,还有5个国家有待核准,我认为这5个国家在年底前有九成可能性会核准,接下来可以等待他们的核准书,与他们对接。已经核准的10个国家之间也要抓紧对接,让RCEP实施后各国之间能够相互协调。”
RCEP正式生效后,将给相关国家带来哪些影响?白明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各国之间合作的机会会更多,进行相互贸易的门槛更低,国际分工更加合理,产业链、供应链更加紧密。“在全球的国际分工中,东亚经济圈的地位将得到提升。现在全球主要有三大经济圈,包括北美经济圈、欧洲经济圈和东亚经济圈。东亚经济圈有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和第三大经济体日本,这些合作是有基础的,通过RCEP的平台,我相信整个东亚经济圈的表现会更好。”白明说。
束珏婷表示,RCEP即将如期生效是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新的重大进展,将有力拉动区域内贸易投资增长,提升域内整体营商环境,稳固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商务部将稳步推进生效后的各项实施工作,指导地方结合各自产业特色和优势,深入与RCEP政策对接,把握RCEP市场开放机遇,实现贸易投资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升级,推动与成员国间产业链深度融合,不断提升营商环境。
束珏婷表示,数字经济是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是促进经济复苏的新引擎。随着数字经济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数字领域规则和合作框架制定也已成为很多多双边经贸谈判的重要内容。中国数字经济规模位于全球前列,加入DEPA与中国加强全球数字经济领域合作、促进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努力方向一致,也是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行动。(记者 陶凤 吕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