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发改宣 记者 许成慧)日前,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春晖计划”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下称“春晖计划”),制定32项具体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据悉,此次印发的“春晖计划”,以普惠性措施为主,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初创企业等给予一定倾斜。32条措施聚焦税费成本、用工成本、用能成本、用地成本、物流成本、综合融资成本、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成本、创新成本、市场开拓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10个方面。
具体来看,降低税费成本方面,“春晖计划”明确,要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国家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深化减税降费直达快享,便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享受优惠政策。
在降低用工成本方面,“春晖计划”提出要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延续实施缓减工会经费政策至2024年底,即企业拨缴上级工会经费缓减20%。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底,即失业保险单位费率、个人费率分别按0.5%执行。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至2027年底,即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另外,“春晖计划”还提出采取更加灵活的供地方式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用地成本。比如,合理确定弹性年期出让价格和租赁价格,降低企业拿地成本,支持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工业用地竞买。允许重大产业项目1年内分期缴纳土地价款等。
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成本方面,“春晖计划”中表示,要全面取消电子化招标(采购)项目文件工本费,进一步减免政府采购保证金。不仅如此,措施中还明确要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将政府采购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拓展到工程采购项目。其中,明确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此外,“春晖计划”在降低创新成本方面提出,要强化科技创新财政资金保障。“十四五”期间,刚性落实“两个15%”政策,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降低算力使用成本。每年设立2.5亿元“算力券”,支持中小企业购买算力服务,实施至2027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