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日电 (记者杨召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窗口建设,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不断提升登记服务质量和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标准》,推动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置更加合理、登记流程更加科学、服务模式更加优化、制度规范更加健全、工作效能更加优质、作风素质更加过硬,有效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通知对相关工作安排和时间表予以明确:一是市县集中建设,9月底前,各市县(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单位对标对表集中开展。二是学习交流促进,10月底前,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以下简称登记局)将组织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采取“结对子”的方式,开展交叉调研,交流学习、取长补短,促进窗口建设。三是形成制度供给,10月底前,登记局将制定出台《全国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指南》,完善顶层制度供给,指导各地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四是开展宣传表扬,11月底前,登记局将组织设立专栏宣传推出一批便民利民窗口,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对窗口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五是巩固已有成果,创新服务举措,拓展服务内容,持续深化窗口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