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持续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3.83万人次,累计行程7.15万公里。这是记者12月3日从呼和浩特市河长办获悉的。
为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压紧压实河湖管护责任,今年,市、县两级多次召开总河湖长会议、河湖长制专题会议,统筹部署河湖长制相关工作,优化调整乡、村级河湖长巡河频次。期间,呼和浩特市与朔州市、忻州市河长办分别建立浑河、黄河等跨省界河湖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与包头市县两级河长办、检察院开展黄河跨区域联防联控巡河行动。持续深化“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动机制,呼和浩特市河长办、检察院、公安局共同组织开展河湖管护“春季”、“秋季”、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开展巡河护河行动,通过共治共建,强化河湖管护法律监督。一年来,全市累计更换维护河湖长公示牌290块、增设河道警示牌245块,在重要河段设立395名带薪巡河保洁员,不断强化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