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近日,证监会集中部署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打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办16起重大典型案件。
16起案件主要涉及:通过虚构存货及贸易业务实施系统性财务造假,滥用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虚增利润,利用多种手段粉饰公司业绩;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以市值管理之名,与私募机构、配资中介等合谋,利用资金、持股优势拉抬公司股价;上市公司相关审计机构单方面依赖公司提供信息,搞“抄账式”审计,未对舞弊风险事项执行充分的审计程序,甚至还与上市公司提前商定审计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