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务风险是一个老话题、老问题,但是老问题却没有很好解决,而且竟然有蔓延之势。其实债务率过高是中国一个整体性风险隐患。
中国社会科学院在2015年9月底发布的《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2015》报告显示,国家负债率由2007年的41.8%提高到2013年的49%,上升7.2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虽然总体负债率处在一个较低水平,但是,从2007年-2013年国家负债率由41.8%提高到了49%,6年时间提高7.2个百分点,整体负债率提高较快。其中,2009年、2012年和2013年上升较为明显,分别上升2个百分点、3.2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
负债率过高直接导致杠杆率上升。2014年末,中国实体部门(不含金融机构)的债务规模为138.33万亿元,实体部门杠杆率为217.3%;而中国经济整体(含金融机构)的债务规模为150.03万亿元,全社会杠杆率为235.7%。实体部门和全社会杠杆率达到2倍多。这是非常罕见的。杠杆率一定程度上就是风险率,足以看出全社会与实体部门风险之高。
最大的风险隐患还在地方债疯狂膨胀上。在2010年经过一次系统性审计澄清底数后,仅仅经过不到一年时间增速稍稍下降,此后又开始大举膨胀,特别是这一两年又有加速之势。有数据显示,地方债由2010年的17万亿元多,已经增长到目前近30万亿元。100多个市本级、400多个县级的债务率超过100%。难怪陈竺委员担忧,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和财政收入增速的放缓,未来是否可能出现一些地方政府事实上的“破产”问题应值得警惕。如果从财政收入与其负债总量衡量的话,一些地方政府确实已经事实上“破产”。以笔者看,政府体制改革的步伐应该大胆一些,对于一些超过自身财政实力大举举债的地方政府,该破产就应该让其破产,地方政府破产机制的引入不是坏事。有利于警示地方政府的盲目借债行为,有利于对地方政府形成举债乃至财务的硬约束。美国地方政府能破产,甚至联邦政府也可关门,中国完全可以借鉴过来。
对于地方债风险问题,中央一些职能部门包括金融监管部门出现一些盲目乐观情绪,沉侵在“风险可控”的盲目自信上。姚胜委员一语中的: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额已经很大了,不能盲目沉浸在“风险可控”这样一个乐观估计之中。一些地方政府都已经濒临事实上破产境地了,你还在那里“风险可控”呢?
与其说风险可控,不如说在拖延风险,延缓风险,根本没有解决地方债质量问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风险隐患问题。吴晓灵委员敢说敢言:当前正在推进的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只是推迟了存量债务兑付的时间,并没有解决大量地方政府债务的质量问题,还要下大力气寻找化解存量债务的办法。一些地方借助置换地方债,推卸了风险责任,延缓了风险爆发时间。当前采取的所谓以债置换做法就是标准的延缓和推迟风险的做法。不在提高地方债务投资项目质量上做文章动脑筋的做法,都是驴头不对马嘴的。所谓的堵后门、开前门,堵邪路、走正路的说辞,对于庞大的地方债务来说都是与虎谋皮。
根本出路在于,一方面必须控制地方债务增量,尽可能盘活存量,另一方面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基础性建设。采取四项措施吸引社会资本:一是政府让利,包括税收、贷款贴息、土地成本等综合性让利给民资,对其要有足够吸引力;二是对社会资本的产权保护要强化,防止侵害其产权的做法;三是政府必须强化契约精神,重合同守信用、说话算话算数;四是鼓励私营资本投资公益项目,借鉴发达国家做法在税收上给予减免。
总之,目前地方债务风险比以前更加突出而不是减缓了,这个判断必须清楚;目前,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做法不是治本之策,也应该明了;出路在于政府大幅让利等吸引民间资本进入,这种“置换”才是根本出路和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