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两次熔断使市值损失7-8万亿,个中原因固然复杂,但管理层未经科学考量,每每匆忙决策仓促上阵的监管理念,当是重要原因。
即以5%、7%的两档熔断阈值来说,明明数据已经表明,2015年一年内,沪深300指数盘中触及5%的有23次,即一个月两次,这已经可以说是一种次常态,为什么还要把第一档设在5%?而5%停牌只有15分钟,15分钟内管理层如何采取动作让投资者冷静下来?既无法冷静接下来必是7%无疑。须知:这熔断的不是指数,不是股票代码,可是投资人的血汗钱呢!
再拿大股东和董监高减持来说,明明去年7月8日的“18号文”说过“6个月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这“另行规定”为什么不未雨绸缪,早早公之于众,而一定要等到两次熔断之后,用7-8万亿的巨额损失去换来证监会如此金贵的“减持规定”,即今年的“1号文”?你这个“1号文”又能挽回投资人多少损失?而且紧急发文的时间是1月7日上午11时,即二次熔断一小时后。
中央一再告诫,“化解金融风险”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像熔断机制这样的很可能会加剧金融风险的大事,本应未雨绸缪,如今已经下了“两场雪”,再也草率不得了。须知,此雪不是白的,是血红血红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