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陶力 上海报道
作为O2O的核心环节,支付自然成为了美团意欲切入的市场,不过,市场留给它的空间似乎并不多。
2月29日,微博实名认证为“律师熊万里”的用户“熊大律师”发布微博称,其本人已向央行等监管部门实名举报,美团在没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情况下,从事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已经违反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甚至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熊万里认为,美团在团购、充值购买、优惠买单三项业务中,均需通过“用户支付-美团网-商家”这一资金流向的过程,美团网实际上在交易双方之间进行了资金转移行为,在未取得支付牌照的情况下,违法开展了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这一消息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美团网相关人士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称,美团一直与银行、银联、支付宝、微信等机构合作,提供了多种支付渠道。“美团网并没有单独为美团平台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支付结算业务。这是电商平台一贯的做法,与在线旅游和出行打车之类的互联网公司做法类似。”
上述说法被业界认为,其间接承认了美团为该平台用户从事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但是在央行公布的拥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269家公司名单中,并没有美团、大众点评的名字。
对于上述质疑,以及美团是否会申请支付牌照的问题,该人士则闭口不谈。
记者了解到,美团提供的银行卡支付是对支付宝、微信支付的补充,其目的是完善新美大用户的购买体验,最早在一年前就有上线,并非刚上线的新功能。
“第三方支付”指可以独立提供交易支持的平台,买方购买商品使用第三方支付进行付款,随后卖家发货,买方收货之后,由第三方支付将款项转给卖家。央行在2010年颁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第三方支付进行严格监管,并于2015年颁布了实施细则;从2011年5月开始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目前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机构数量已达到269家。
熊万里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关注这一行业由来已久。之前法律出台前有一年的宽限期,但是美团并没有申请支付牌照。“这么大一家公司的行为我也很吃惊,举报的目的也是借此事提醒相关部门对互联网金融引起重视。”
记者通过使用美团并查阅其用户协议发现,在最终支付环节,美团称其接受商家委托,代商家向用户收取团购价款,故用户将团购价款支付给美团网且支付成功,即视为用户已向商家履行团购支付义务。
这也证明,用户在美团上购物付款的路径是“用户-美团网-商家”。而对第三方支付的判定,则主要看是否在交易双方中起到了资金转移的作用,美团起到的作用与第三方支付类似。
一如美团官方所称,在目前的大多数O2O行业中,平台方与商家之间一直存在账期问题,双方进行结算的时间一般是5天,平台多半都扮演了资金转移的角色。
此外,在“美团钱包”页面,美团不仅提供绑定银行卡、付款码(接入微信支付、支付宝)、现金券等服务,还有“账户余额”这一选项。资深法律人士赵占领认为,很多电商网站都存在支持消费者先充值后消费的做法,是否涉及第三方支付牌照问题,关键在于充值后的账户余额的用途,若只是用于网站自营业务,该充值的性质就是预付款。若可以用于支付网站非自营业务,或者网站本身只是交易平台、不存在自营业务,则这种账户余额功能应该属于第三方支付,需要获得支付牌照。
互联网金融业内人士分析,若举报内容属实,则美团确实属于违规,但是还需要根据美团的用户协议细则再做判定。
公开数据显示,合并后的美团大众点评2015年总交易额超过1700亿元,如此庞大的交易规模,随后进入第三方支付或互联网金融都是顺理成章的事。不过,在支付宝、微信支付和Apple Pay的多方竞争态势下,市场留给美团的空间并不大。从这个角度看,美团也不排除会以收购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形式来获取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