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国家开发银行发布公告称,将于7月20日召集“15东特钢CP001、CP002、CP003”三期债券持有人的会议。公告中表示,“鉴于发行人近期即将出台东北特钢整体脱困方案,兹定于2016 年7 月20 日召开东北特钢2015 年第一、二、三期短期融资券第三次持有人会议。”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议案内容显示,投资者要求“提请证监会、银监会、发改委暂停辽宁省政府及企业融资并倡议所有金融该机构全面停止购买辽宁省政府及辽宁地区债券”。有媒体报道称,国开行议案倡议三会暂停辽宁省政府以及该省企业融资。
随即,国家开发银行对此回应表示:“东北特钢多只债券违约后,国开行作为主承销商之一,与其他主承销商一道,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要求,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合规渠道,收集和整理债券持有人相关提案,及时反馈发行人并上报主管部门。国开行作为中介机构,本身不具备提起议案的职能和权利。”
国开行还表示,多年来,一直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东北振兴战略,通过多种方式为辽宁省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有效支持辽宁经济发展。未来,国开行将一如既往,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支持辽宁省及东北地区经济发展。同时,国开行作为东北特钢债券主承销商之一,将继续尽职履责,督促有关部门和东北特钢尽快履行偿债义务,尽最大可能保障债券投资人合法权益,维护区域金融生态安全。
分析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根据交易商协会2013年修订的持有人会议规程,只要符合程序,达到相应比例,投资者就有权力提出议案。不过,针对协会或者其他监管部门的要求,即使投资者通过了,对这些机构也没有强制效力”。
也有投资者表示:“持有人会议是投资者表达呼声的一个渠道,虽然知道没有法律效力,但也是想通过‘隔空喊话’督促当地重视投资者的诉求。即使证监会、银监会、发改委不会暂停辽宁地区的债券融资,投资者也不敢买了,大家都会用脚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