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回应了国内外媒体高度关切的热点敏感问题。
据国外媒体报道,英国正在探讨与中国开展自贸区谈判,请问该情况是否属实?商务部对此持何态度?
答:中方愿与英方积极发展经贸合作关系,对与英方商签自贸协定持开放态度,愿与英方就此进行研究。
近日,澳大利亚消费竞争委员会宣布,其对中国、加拿大、英国等国际资本组成的联合财团收购澳铁路港口服务集团的交易方案不持异议。这是否意味着中资参与的澳大利亚4大重点港口物流链并购案获重大进展?
答:我们注意到澳大利亚消费竞争委员会宣布对中国企业联合加拿大、英国等国际资本收购澳大利亚铁路港口服务集团交易方案不持异议。我们认为,澳有关方面对此项目开绿灯,将有助于交易的最终达成。
近年来,澳大利亚一直是中国对外投资的主要目的国,2016年上半年,中国对澳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8.7亿美元,同比增长81.6%。中国企业联合加拿大、英国等国际资本联合收购澳大利亚铁路港口服务集团,表明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方式更加多元,国际化运作水平在不断提升。中方希望中澳双方保持积极合作态势,推动两国经贸关系不断发展。
最近两个月,美国商务部分别公布对华光伏产品第二次行政复审倾销和补贴终裁。多家中国强制应诉企业分别被裁定征收高额税率。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回应?
答:2016年6月14日和7月13日,美国商务部分别公布对华光伏产品第二次行政复审倾销和补贴终裁。其中倾销部分两家中国强制应诉企业税率为6.12%和12.19%,获得分别税率的企业为8.52%;补贴部分一家强制应诉企业与另外两家申请复审的企业税率均为19.2%。我们认为美方持续对中国光伏产品采取“双反”措施的做法,严重扰乱了全球光伏产业链的发展,令人遗憾。
光伏是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有利于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中国光伏产业拥有较为成熟、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向国际市场提供了大量质量优、服务好的产品,同时也进口了大量光伏电池原料和生产设备。中美两国同是光伏相关产品的主要市场,在该领域有着广阔的合作前景。我们仍然希望与包括美国在内的有关国家加强对话与磋商,通过业界合作妥善处理光伏产品贸易摩擦,共同为应对全球气候性变化做出实质性贡献。
据悉,商务部正采取措施,引导沿海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到中西部地区,请问是否属实?
答: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和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立我贸易大国地位,增加就业,参与国际产业链分工等诸多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内陆沿边地区承接产业梯度转移、研究制定差异化支持政策等工作要求。5月5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再次把对加工贸易的支持放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综合运用财政、土地、金融等政策,支持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为此,商务部正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中西部地区,抓紧落实相关政策,推动加工贸易向中西部梯度转移,促进对外贸易回稳向好。相信这些举措对优化加工贸易发展环境、鼓励梯度转移,将发挥积极作用。
需要说明的是,鼓励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并非要把在东部经营得好的企业强行搬到中西部,而是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推动向外转移的产业优先转到中西部。比如,东部也有相对欠发达的地区,如果长三角、珠三角的加工贸易企业从一个城市转移到东部欠发达的另一个城市,我们同样是支持的。
据媒体报道,滴滴和优步中国将要合并,这属于经营者集中行为,不知是否需要提交相关申报?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看法?
答:商务部目前尚未收到有关滴滴和优步中国相关交易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按规定,凡符合《反垄断法》规定申报条件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中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均应事先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