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8日,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郭捍东律师联合代理的投资者袁女士(持有10000股)、张先生(持有11100股)分别诉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撤销董事会决议纠纷两案有了新的进展。当日,两位律师收到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延长举证通知书》两份(落款时间2016年7月22日),内称,因被告万科公司申请,经法院审查,认为案情复杂,同意被告所请,延长该案的举证期限45天。此两案于2016年6月28日由法院收案,7月5日由法院正式受理,但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从万科公司申请举证延期的时间上看,应在2016年7月中旬,这与万科管理层准备向监管部门举报宝能系的时间大体吻合,估计万科管理层当时可能预估认为,其有可能在万科股权之争中不战而胜,而延期举证能使该两案无疾而终。
但事实却超出想象,举报信发出后,却使监管部门成立领导小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关注函,深圳证监局约谈双方负责人,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态涉及信息披露问题。之后,恒大又突然增持万科股份。而万科管理层,华润,宝能,深圳地铁三角四方至今未见和解迹象。
两位律师表示,袁、张这两位上海投资者起诉万科公司,是股东自行维权的行为,与万科股权之争中的大股东权益之争无涉。该两案的诉讼请求为:判令撤销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十二项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