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晚,深交所向万科发出关注函,责令万科披露公司股东名册保管、查阅等内部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近期股东申请查阅股东名册的情况。深交所同时要求恒大说明是否存在利用不实言论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与万科前十大股东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并限双方在8月9日前答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昨日(8月9日)晚间,万科发布的公告,虽然正面回应了深交所诸多问题,但却让很多投资者傻了眼。
万科:未提前泄露恒大持股情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万科回复主要有以下两点:
1.万科称,经自查,公司不存在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中国恒大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万科称,公司根据相关规则从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香港中登公司获得股东名册后,按照公司信息保密制度,由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将该等股东名册存放于专门的计算机保管。公司员工或向公司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如因信息披露、召开股东大会、分红派息等事务需要使用股东信息的,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可以获得基于股东名册整理的股东持股信息。
记者注意到,万科还称,2016年7月~ 8月4日(含当日),公司并未收到股东查阅公司股东名册的申请。自8月5日起,陆续有部分投资者致电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咨询查阅公司股东名册事宜,截止目前,本公司并未收到股东正式提出的查询公司股东名册的申请。
万科特别指出,从7月开始到8月4日当日,都没有收到股东查阅名册的申请,而万科所指的这一段时间,恰恰是恒大通过下属7家投资公司买入万科A股的时间段。
恒大:与华润、宝能非一致行动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万科昨晚的公告中,恒大也对深交所问询作出了回复。
恒大的回复主要有两点:
1.恒大或恒大董事、监事、高管或发言人从未接受过任何媒体采访,也从未授权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向市场发布过“否认公司或许家印以个人名义购买万科股份”的言论或消息。本公司不清楚该等信息的来源。
2.恒大与万科一季报中列示的前十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协议、其他安排等形式共同扩大所能够支配万科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事实,亦不构成一致行动人。
律师:监管机构应彻查
万科、恒大双双否认泄露恒大持股情况,各界人士如何看待?昨晚记者致电万科独董华生,询问其对万科、恒大双双否认泄密一事的看法,但截至发稿时未得到回应。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对记者表示,万科和恒大的回复并没有打消市场对于“谁是泄密者”的疑惑,而由于恒大买入万科情况被泄露,对当时的万科股价有一定影响,有操纵股价的嫌疑,对此监管机构应该彻查,还原事件的真相。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则对记者表示,“万科的回复只是否认了‘股东’以‘正式申请’的方式查阅股东名册的情形,但是否有股东之外的人申请过查阅股东名册,是否有股东以口头等非正式方式查阅过股东名册,仍然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