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农26日午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成农远大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简称“成农投资”)于2014年10月30日至2016年7月7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14.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4%。在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时,未及时履行《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信息报告、权益变动披露及停止买卖公司股份等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
成农投资于2016年8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证调查通字 16221 号)。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表示,调查期间,成农投资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调查仅针对公司控股股东的核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受到相关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