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特殊钢铁集团有限公司9月6日公告称,2013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简称:13东特钢PPN002)应于2016年9月6日兑付本息,截至到期兑付日日终,公司未能筹措足额偿债资金,本期债券利息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据悉,本期债券发行规模3亿元,利率8.30%,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2490万元。
东北特钢称,将积极筹措外部资金,加强企业自身经营,努力通过自身经营性现金流偿付本期债券利息。
7月18日,财新网报道称,近日15东北特钢CP001、CP002、CP003主承销商国开行拟召集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与债券投资人讨论有关议案,一份投资人提请国开行的议案草案显示,“要求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全面暂停辽宁省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公开谴责东北特钢,并提请证监会、银监会、发改委暂停辽宁省政府及企业融资并倡议所有金融机构全面停止购买辽宁省政府及辽宁地区债券”。
当日晚间,国开行发布澄清声明称,近期,有媒体发布所谓“国开行议案倡议三会暂停辽宁省政府以及辽宁地区企业融资”的报道,该报道不实。东北特钢多只债券违约后,国开行作为主承销商之一,与其他主承销商一道,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要求,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合规渠道,收集和整理债券持有人相关提案,及时反馈发行人并上报主管部门。国开行作为中介机构,本身不具备提起议案的职能和权利。
多年来,国开行一直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东北振兴战略,通过多种方式为辽宁省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有效支持辽宁经济发展。未来,国开行将一如既往,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支持辽宁省及东北地区经济发展。同时,国开行作为东北特钢债券主承销商之一,将继续尽职履责,督促有关部门和东北特钢尽快履行偿债义务,尽最大可能保障债券投资人合法权益,维护区域金融生态安全。
彭博援引知情人士称,辽宁省政府正就东北特钢70%金融债务转股权方案游说中央政府,剩下30%金融债务将保留;债转股完成之后,原债权人可以通过东北特钢整体上市或者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抚顺特钢后,在资本市场退出。知情人士称,上述方案尚未得到中央政府认可,或存在变数。
在此之前,东北特钢已经连续爆出七次债券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