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对公司相关房地产业务的追问声还未散去,九鼎投资(600053)又推出一份向房地产业务追加投资的非公开发行预案。
有着“PE第一股”之称的九鼎投资,其一举一动都牵动着资本市场的神经。在刚刚过去的中秋小长假期间,九鼎投资发布了一份大变脸的定增方案调整公告。该公告称,由于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对2015年9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重大调整,相应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定价方式都进行了重大调整,其中募投项目由基金份额出资、“小巨人”计划两个项目,变更为房地产开发建设;募集资金上限拟由120亿元大幅缩减至15亿元。
根据九鼎投资的公告,调整后的方案为:九鼎投资拟以32.07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677.27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唯一发行对象为九鼎投资间接控股股东九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拉萨昆吾九鼎。
据悉,九鼎投资调整后的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向“紫金城”项目四期、五期、一期1#楼、公寓楼,该项目总投资约17.96亿元,预计开发周期为3年,即2016年9月至2019年9月。 据公司测算,该项目预计实现销售额36.88亿元,实现净利润8.25亿元,投资回报率为45.90%。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9月24日,九鼎投资发布公告称,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20亿元,其中90亿元用于基金份额出资,30亿元用于“小巨人”计划。根据当时的方案,同创九鼎拟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61644.94万股,拉萨昆吾九鼎拟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54000万股,天风证券中江定增1号拟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4355.06万股。
九鼎投资此次取消的基金份额出资、“小巨人”计划两个项目,自去年9月份公告预案以来,来自监管机构和市场的质疑声就不绝于耳。很明显,此次“自宫”虽是预料之外,但也属情理之中。今年1月29日,证监会对九鼎投资发出非公开发行审查反馈,质疑上市公司“先购买大股东资产、再向大股东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或存在规避监管等行为,并要求九鼎投资说明是否构成私募股权业务的借壳上市。
此外,9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九鼎投资发出《关于对九鼎投资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要求九鼎投资补充披露房地产业务未来发展的区域、不动产运营的模式及种类,以及在建开发产品的后续计划,包括预计完工时间、计划新开工面积、计划竣工面积等。
此次九鼎投资变更募投项目,究竟是因为监管机构对再融资方案的审核日趋严格,还是由于市场的质疑声不断,或是公司的经营方向发生了重大变化?对此,证券时报记者将进一步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