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茅药业)生产的鸿茅药酒,因在宣传时被认定"夸大宣传治疗范围",被新疆库尔勒市食药监局责令停售。
中国经济网记者梳理发现,自去年9月鸿茅药酒成为新《广告法》实施后首犯以来 ,前后18个月已在江苏、上海、重庆、新疆等地四登广告黑榜。业内人士表示,处罚轻利润大,违法成本低,是鸿茅药酒违法宣传屡禁不止的原因所在。
中国经济网记者多次联系鸿茅药业,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联系鸿茅药业北京办事处,通过客服获得鸿茅药酒相关负责人电话后,拨打显示“电话不在服务区”。
18月四次被查处
据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报道:近期,新疆库尔勒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辖区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七种药品存在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要求暂停销售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包括鸿茅药业生产的鸿茅药酒、天津同仁堂(600085,股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风湿寒痛片、广州白云山(600332,股吧)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舒筋健腰丸等。
库尔勒市食药监局表示,今年2月到6月,上述产品屡次在自治区、地(市)级媒体上发布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其中,鸿茅药酒“在媒体上宣传时,存在表示功能的断言,夸大宣传治疗范围”被责令暂停销售。
事实上,自新《广告法》实施,“鸿茅药酒”因违法广告首个被立案之后,鸿茅药酒已不止一次登上药监广告黑榜。
2015年1月,鸿茅药酒因“未经批准扩大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用药者等”被江苏省食药监局暂停销售;5月,江苏食药监局公布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鸿茅药酒再登广告黑榜。
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实施,首次明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鸿茅药酒因在店堂使用明星代言广告,被上海工商立案查处,成为新法实施后“广告违规第一案”。随即湖北等7省区对鸿茅药酒作出“暂停销售”的决定。
今年4月,鸿茅药酒又被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局通告查处,通告称鸿茅药酒因广告“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内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以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此前,鸿茅药业就曾在多地因违法宣传被曝光或查处。
2009年,鸿茅药酒被吉林、辽宁、江西、山东等多个省市查处曝光,暂停销售。
2011年,鸿茅药酒在内的十大严重违法广告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告。
2013年,鸿茅药业曾被浙江省食药监列入黑名单,认定其为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严重失信等级。
据统计,2009年以来,鸿茅药酒先后被吉林、辽宁、江西、山东、宁夏、河北、浙江、海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等十余省以及天津、重庆、济南、绍兴、昆明、温岭等多个城市曝光或查处,多次收到暂停销售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