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营者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对多次损害消费者权益、造成恶劣影响且拒不悔改的平台内经营者形成动态黑名单,各平台实施联合惩戒……”27日上午,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携程、去哪儿网、美团、马蜂窝、同程艺龙5家互联网旅游服务企业共同发起制定的《互联网旅游服务行业自律公约》正式发布。
近年来,互联网旅游服务行业出现了一些如默认搭售、高额手续费、订单退改难等问题。特别是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旅游业冲击较大,大量旅游订单被退订,接踵而来的退订投诉也随之增多,给企业和监管部门都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今天上午正式对外发布的《互联网旅游服务行业自律公约》历时6个月,经过6次修改而最终形成。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明确了互联网旅游服务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对消费者进行旅游安全提示、消费风险提示等的位置和要求,对于不能退改的预售产品或服务应以显著方式告知,提醒消费者留意飞机票、火车票等商品或服务的退改和售后规则。鼓励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制定并普及各种特定情况下的免责退款规则。鼓励平台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损失实施先行赔付。积极探索商业保险机制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
在行业共治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提出了平台经营者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对于违规的平台内经营者形成动态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明确了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应建立诚信管控机制,对不以生活消费为目的且损害经营者行为的,建立通报机制。
在政府规范行业发展方面:明确了平台以及平台内经营者证照公示的具体要求。例如,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注册主体信息,同时也应严格要求旅行社、旅游中介服务机构、酒店、旅馆等平台内经营者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注册主体信息、行政许可信息、投诉电话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表示,该公约的制定,赋予了企业参与规则制定的权力,转变了政府部门传统的监管方式,体现了由“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的转变,同时对法律法规进行了有力的补充,填补了行业治理的空白,推动了行业的自律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