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一家装修公司负责人向本网反映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下称“中石化河南油田分公司”)南阳一科研基地内装修项目在招标过程中,疑似存在业主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人为操作,在开标前约见投标企业商讨投标事宜,第一中标企业项目经理投标时存有在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索要高额专家运作费用等不合理现象。对此,中石化河南油田分公司回应称,本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投诉,公司经质询,中标单位出具了相关的证明材料,但对于材料的真实性招标单位和代理机构没有鉴别真假的能力,需要政府监督部门进行调查。
国有装修项目评标结果引争议
7月17日,中石化河南油田分公司委托河南省嘉昊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嘉昊公司”)对南阳科研生产基地项目内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DB)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显示,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投标企业项目经理和业主方签订的保证承诺书显示,承包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如违约将与承包人解除合同。
8月13日,该项目招标结果公示,深圳市华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剑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75963800.2元,项目负责人为郭某洲,无在建工程。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深圳市卓艺建设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6697600元,项目负责人为曾某辉,无在建工程。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深圳市晶宫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6916340元。
此评标结果公示后,遭到多数投标企业负责人的质疑,称第一中标候选人华剑公司在参与此次项目投标时项目经理在深圳存有在建项目,工程还未竣工验收,参与投标时不符合投标要求,并提供虚假材料;开标前业主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负责人约见投标公司负责人商讨投标事宜;招标代理机构向其索要25万元专家活动经费,疑存索贿现象;第一中标企业在技术分中,专家给与满分(40分)的评分等一些不合理现象。对此,负责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嘉昊公司向中标单位华剑公司出具《询疑函》。
8月26日,华剑公司针对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询疑函》作出回复,称2019年承建了深圳市中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移公司”)“2019年NEO监控大厅改建项目设计与施工服务项目”(下称“NEO项目”),项目经理为郭某洲,该项目早已完工,并于2020年7月31日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NEO项目已为完工项目。项目经理郭某洲自公司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至今,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无在建的硬性条件。就质疑人反映的项目经理郭某洲有在建一事,与事实不符。
此外,该公司还称已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投标,并就招标文件作出真实及有效的投标响应。同时还附有《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建造师郭某洲目前在深圳市没有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驻南阳科研生产基地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为证实项目经理郭某洲无在建项目,华剑公司还向招标代理机构嘉昊公司提供了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报告显示,2020年5月1日华剑公司开工建设中移公司2019年NEO监控大厅改建项目,验收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疑提供虚假材料
为了解真实情况,9月20日,本网根据投诉人反映的情况经走访调查,发现华剑公司负责建设的中移公司2019年NEO监控大厅改建项目仍在施工,环保、消防等各项指标还未验收。据现场正在施工的施工队队长罗某瑞称,2020年8月20日该项目才完成吊顶工作,9月10日地毯施工结束。同时,项目业主方中移公司工程部组长尹女士在采访中表示,2019年NEO监控大厅改建项目在2020年9月10日刚刚竣工,目前正在施工的为大屏项目。
根据我国招投标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另从华剑公司在参与中石化南阳油田分公司的项目投标时,签订的保证承诺书显示,承包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如违约将与承包人解除合同。那么华剑公司负责的中移公司项目在9月份才完工,其在对南阳科研生产基地项目投标时,显然还有在建项目,该公司所出具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单位竣工验收报告存疑。
此外,本网通过查看南阳科研生产基地项目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发现,华剑公司作为一家民营企业,在同一评委的打分中,相较其他的国企单位,华剑公司竟获得了40分的高分。
另据投诉人提供的视频显示,在南阳研生产基地项目开标前,负责此次招投标的代理机构嘉昊公司与业主单位中石化南阳油田分公司、投标公司相关负责人在开标前私下邀请投标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商议投标事宜。座谈会上招标代理机构嘉昊公司相关负责人单某称“只是帮助他们做点事,具体大家都清楚,现在投标需要给业主单位商量好......”。
投诉人告诉本网称,“在投标后负责招标的代理公司相关负责人,曾向自己所要250000元现金,称要上下打点评标专家和业主单位,但现金取出后去找代理公司负责人,负责人又说需要350000元,最后自己没有同意,而代理公司疑似收取了其他投标企业更高的费用。”
“事情发生后,投标企业针对第一中标企业存有在建项目、投标承诺材料弄虚作假及开标前项目业主方和投标代理公司约见投标企业负责人商讨投标事宜的情况曾多次向业主单位内部纪委投诉反映,遭到业主单位系统相关领导的劝诫,要求其撤销投诉,如不撤销投诉,将把公司打入黑名单。”投诉人说。
对此,本网联系到负责此次项目招标的代理机构嘉昊公司,其相关负责人称只负责发布招投标内容,具体情况并不清楚。业主单位中石化南阳油田分公司的张科长回应称,此次项目的招投标委托的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于招标结果公示提出的异议,在质询答疑会上也都予以回复过,目前按质询程序阶段现已告一段落。
张科长补充道,“任何招标都需以招标文件为准,而按照此项目的招标文件,并没有对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不能参与招投标作出明确要求。”对于中标单位华剑公司疑似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问题,张科长表示,已经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质询,华剑公司出具了相关的证明材料,对于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招标单位和代理机构没有鉴别真假的义务,需要政府监督部门进行调查。
针对此事,本网又联系到此次项目招投标的监督单位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办事处的孙科长,其回应称此事件发生后,单位已经约谈了业主方中石化南阳油田分公司,该公司到现场进行调查后发现没有在建项目,专家组也没有异议,因此不能作为废标的依据。对于私下召开座谈会的事情,孙科长表示并不清楚,不过多干涉企业的自主行为,如果有受贿可向纪检部门检举。(武楠 汝连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