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一则一审刑事判决书,德邦证券前营业部总经理因伪造信息侵占项目奖金31.26万元最终被判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离奇的是,此次东窗事发还在于其手下耿直员工的举报。
营业部总经理冒领31万项目奖金 遭手下员工举报被判22个月
据判决书显示,2014年至2018年12月,范玉曾担任德邦证券成都领事馆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一职,全面负责营业部日常经营管理。2016年其在任期间,德邦证券成都营业部曾与新益州公司签订《委托服务协议》,约定由德邦证券成都营业部为新益州公司拟发行15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PPN)提供中介服务,按三期发行的比例收取中介服务费。德邦证券成都营业部业务经理万某某为项目承揽人,彭某某为项目承做人。2016至2018年6月,万某某、彭某某陆续协助新益州公司发行第一期、第二期融资债券。
与此同时,2016年12月,德邦证券下发《综合业务激励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对项目成员承揽人、承做人按比例发放奖励。享受奖励员工出现离职情况,自离职之日起不再享受后续业务奖励。
但在奖励办法下发后,承揽人万某某、承做人彭某某在获得项目第一期奖金后先后离职。范玉对此动起了歪心思,为获取项目第二期奖金,在明知德邦证券公司激励管理办法的情况下,铤而走险利用营业部总经理的审核申报职权,于2018年9月上报《综合业务项目承揽报告》,虚构公司员工阮某某为项目第二期承做人的事实,向德邦证券申请按照第二期承揽激励比例的70%发放奖金给阮某某。同时,范玉要求阮某某将所获奖金交与自己。总公司审核后,同意首次发放312635.35元给阮某某,并于2018元11月、12月分别发放税前奖金两笔至阮某某的工资账户。
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耿直的阮某某将第一笔奖金交给范玉后,未交出第二笔税后奖金便随即向总公司举报。后总公司多次要求范玉将上述奖励退回均被拒绝,并于2018年12月免去范玉职务。
2019年7月,德邦证券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同年9月11日在成都市武侯区将范玉挡获。最终范玉因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
德邦证券官网显示显示,德邦证券成立于2003年5月,是一家拥有证券行业全牌照的综合性金融企业集团。截至2018年年底,德邦证券注册资本为39.67亿元人民币,旗下拥有中州期货有限公司、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德邦星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邦星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4家子公司,净资产为76.95亿元人民币。
屡罚不止 券商营业部风控问题频发
事实上,近年来营业部风控合规问题频频发生。仅今年以来,已经有多家券商的营业部因各项违规爆出问题。
2020年9月,大通证券福州五四路证券营业部因存在对经纪人开立证券账户情况缺乏有效监控、未按要求发放经纪人执业证书、未按要求开展经纪人岗前培训和后续职业培训等问题遭福建证监局责令改正。
2020年7月,民生证券前任营业部总助因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犯下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时被山西证监局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2020年5月,长城国瑞证券成都蜀汉路营业部前员工魏某因在职期间向客户推荐并销售了非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被四川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0年4月,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如意路证券营业部因营业部报备材料内容存在差错,虽经提醒,但未进行认真整改;未按照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申请换领许可证两项问题遭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