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晚间,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嘉澳环保”)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依法拟对公司及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作出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嘉澳环保涉嫌违法的事实系未将应合并未合并境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根据业务实质对相关业务进行收入和成本的抵销处理,导致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本报记者就此次行政处罚相关问题致电嘉澳环保,其负责人表示将会以书面形式回复记者发送的采访函,但截至发送采访函40小时后,记者并未收到任何回复。
“如果因为没有将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成本和收入的核算出现问题,已经涉嫌财务的虚假记载,后面将引发一系列的投资者索赔。对公司进一步的处理,现在还需观察。”第三方研究机构透镜公司研究创始人况玉清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行政处罚后财务总监离职
根据公告,嘉澳环保于2019年初至2020年8月,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东江能源、嘉穗进出口与RICH TIME、FOUTAIN HIGH、HIGH CHANNEL等境外主体开展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
嘉澳环保未将FOUTAIN HIGH、HIGH CHANNEL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对东江能源、嘉穗进出口、FOUTAIN HIGH、HIGH CHANNEL 之间的购销业务进行抵销处理,以及未根据业务实质对通过 RICH TIME 实施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进行收入和成本的抵销,导致虚假记载。
从行政处罚书具体来看,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嘉澳环保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79亿元、0.89亿元、1.19亿元、1.49亿元;分别虚减净利润105.04万元、58.93万元、68.44万元及93.61万元。
据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嘉澳环保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沈健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财务总监查正蓉,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艳涛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况玉清认为,出现这些问题,不仅仅是公司内控失控的问题,而且还包括审计机构的问题,收入和成本的核算问题,绝对是审计机构的核心职责,如果连这一点把关的责任都没有尽到的话,那么应该受处罚的不仅仅是上市公司,审计机构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据证监会官网最新数据统计,今年以来,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已经发布69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罚没金额13.87亿元。其中,内幕交易和信披违法案件数量合计占比超七成。根据我国现行的证券法律相关规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一旦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行政处罚,投资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索赔。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在发布行政处罚公告的当天,嘉澳环保还发布公告表示,董事查正蓉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此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查正蓉女士自2006年开始便在嘉澳环保工作,历任统计员、主办会计、财务经理等职位。自2009年9月起开始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至今已在嘉澳环保从事财务相关工作15年之久。
对此,看懂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程宇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从程序上来讲,将应合并未合并的主体不纳入合并范围,这本身就说明公司内控形同虚设,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应发挥的作用没有发挥。而实质上,这说明公司治理有问题。如果是由公司实控人操纵一切,且不受限制,那这将产生很多不可预期的风险,并由此导致投资人无法对公司实际价值做出准确评估。
财务数据多次出现纰漏
公开资料显示,嘉澳环保成立于2003年,主要从事环保增塑剂及稳定剂、生物质能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环保增塑剂、稳定剂广泛应用于PVC医疗器械、人造器皿、汽车内饰、儿童玩具、食品包装等塑料制品加工领域。
嘉澳环保财务数据显示,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2.3亿,同比增长14.4%;实现归母净利润3716.5万,同比下降40.2%,公司在报告期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亿,同比增长32.5%;归母净利润2099.7万,同比增长197.6%。
针对2020年净利润大幅度下滑,增收不增利的情况,嘉澳环保并未作出任何说明。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嘉澳环保的资产负债率高达54.13%,负债总额11.71亿元,其中流动负债7.74亿元,占总负债的66%。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这并不是嘉澳环保第一次在财务数据披露上出现问题。通过翻阅其过往公告,记者发现,2020年3月5日,嘉澳环保连续发布2017年度至2019年度9份“更正”年报、半年报及嘉澳环保和审计机构瑞华审计相关财务数据和信息披露的更正说明。
对此,5月13日,嘉澳环保方发布澄清公告表示,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公告的年报、半年报数据与当年公告的审计报告中同一科目有信息披露不一致的情形,共5处不一致的信息。经核实,系公司财务工作人员失误导致的年报格式不全、数字抄写错误或抄写串行所致, 公司将更正后的年报、半年报报告全文重新公告。为方便投资者审阅,公司将历年定期报告配套的摘要也一并予以公告(共计4项摘要报告),但摘要内容并未更正任何内容。该更正过程经公司审计机构确认。
记者了解到,嘉澳环保2019年年报的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而该事务所在2019年因康得新财务造假事件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0年,嘉澳环保将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更换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记者赵奕 胡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