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北京商报5月25日发布文章提到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融通”)线下推广中存在的乱象问题,海科融通于5月27日发布《有关服务商违规展业的处罚公告》作出回应。
海科融通方面指出,对于新闻报道中提到的服务商在市场展业过程中存在以违规和误导消费者的方式进行业务宣传及推广的行为,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证,公司服务商广州微临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个别业务员在展业过程中存在不合规的展业行为,根据相关协议与制度,海科融通自即日起禁止该服务商新增入网商户,回收所有未入网的受理终端,责令其迅速整改,在审查合格之前,无限期终止其服务商合作资格,并罚款10万元人民币。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前述报道中涉及的另一家支付机构拉卡拉,也于5月26日发布声明表示,严厉谴责冒名欺骗、恶意竞争、严重损害用户利益的行为,将采取一切措施进行严厉打击,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的法律责任。拉卡拉呼吁行业内机构合法经营,规范有关代理机构的运作,采用合规、正当、健康的方式拓展业务,杜绝此类恶意竞争现象。(记者 岳品瑜 廖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