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A股收盘后,聚力文化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余海峰及相关当事人被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采取了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显示,余海峰目前持有公司9.45%的股票,曾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进行了改选,董事会改选后,余海峰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薄彬曾担任公司总经理,已于2020年6月5日辞职。胡皓曾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已于2020年4月23日免去胡皓副总经理职务。
聚力文化股东及多位前高管被采取市场禁入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有关。
记者梳理公告发现,上述事件需追溯至2016年。
这一年5月,聚力文化完成对美生元100%股权的收购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6年至2018年期间,美生元在未真实开展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北京飞翔蓝天文化有限公司、北京乾铭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北京玄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乐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第三方主体实现资金流转。
据昨日晚间的公告披露,2016年,美生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21148.5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12357.88万元,虚增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6123.93万元。2017年,美生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49763.1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6244.12万元,虚增期末应收账款余额41935.30万元。2018年,美生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8774.5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2176.77万元,虚增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38369.4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纳入聚力文化合并报表后,导致聚力文化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2019年5月24日,聚力文化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过两年多的调查,上述案件迎来了审核结果。就在一天前,聚力文化刚刚宣布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浙江证监局在调查后认为,聚力文化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文件还指出,时任美生元董事长兼总经理余海峰,组织美生元实施了持续性的造假行为,担任聚力文化董事特别是董事长后,继续隐瞒造假情况,明知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仍审议通过并签字保证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时任聚力文化总经理、美生元副总经理薄彬,时任聚力文化副总经理、美生元副总经理胡皓,二人知悉参与美生元造假行为,并在聚力文化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作出了六点处罚决定,其中包括对聚力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余海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薄彬、胡皓、姜飞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7月初刚刚成为聚力文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姜飞雄也遭到警告和罚款。
对于这一违规事件的影响,聚力文化方面也作出了说明。其表示,公司2020年已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对文化娱乐业务进行了调整,于2020年6月18日将文化娱乐业务的主要经营主体北京帝龙文化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托管给受让方,并自2020年6月18日起不再将北京帝龙文化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不涉及公司建筑装饰贴面材料业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8月3日,聚力文化股价收报2.54元,小幅上涨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