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播放开关 自动播放 指数熔断给偏股型基金流动性管理带来挑战 正在加载... < >
1月4日,沪深300指数先后2次触发熔断机制,两市暂停交易至收市。对于广大基民来说,熔断前后该如何申购和赎回基金成为问题。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分析师李颖认为,从2016年起,A股市场步入“熔断时代”,期间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对基金的估值等带来更多不确定性。
“小熔断”,申赎不受影响
2015年12月15日,中国基金业协会通知,要求2016年1月1日前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合同规定,说明指数熔断导致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等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对相关类别基金开放时间进行调整的情况。对指数熔断跨越14:57导致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间不一致的,说明开放时间调整将遵循的原则(如“孰早原则”),分级基金拆分配对等业务办理时间的变化等事项。
截至目前,已有包括天弘基金、华夏基金、易方达基金等数十家基金公司发布了《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开放时间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其中可能对投资者操作产生影响的主要是,指数熔断后投资者是否可以办理基金的赎回、转换等相关业务。
目前的基金调整方案分为“小熔断”“大熔断”两种情形。当发生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均恢复交易的“小熔断”情况下,公司旗下所有公募基金的开放时间均不进行调整。金牛理财网研究员何法杰解释:“从大多数基金公司针对熔断的安排来看,还是尽量满足基民对流动性要求。如果熔断只发生在盘中,且只触发了5%的熔断线,公募基金的开放时间均不进行调整,即申购赎回、流动性不受任何影响。”
“需要强调的是,并非所有的基金产品都适用于熔断机制。”何法杰说。目前,大多数QDII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理财债券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不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债券型基金,都与A股市场的熔断机制没有直接关系。
但是,几乎所有的境内权益类基金产品则要注意,目前包括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股票型ETF及其联接基金,及可参与境内权益类品种投资的QDII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等产品,适用于熔断机制,需要在估值、申赎等方面进行调整。
“大熔断”,采用“孰早原则”
根据熔断机制,当7%的熔断来临或5%的熔断发生在收盘前15分钟之后,当天的交易已停止,这时基金的申赎就要适用“大熔断”原则。
在“大熔断”情况下,所有的基金申购与赎回、定投、基金转换等交易或业务的申请全部暂停。对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因熔断规则导致收市时间不一致的,将按照孰早原则执行,即以交易所最早的收市时间为业务办理的截止时间。认购、转托管和分红方式变更等不受上述开放时间调整的影响。
若从熔断到收市这段时间内,基民们仍提交了申赎的申请怎么办?这里面又分两种情况:一是通过基金公司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申请,此类申请不作废,转到下一交易日处理;但若非直销柜台或是官网上办理申请的,需询问代销渠道,视情况处理。
需要强调的是,当指数熔断时,为保护原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延缓支付基金赎回款项。这意味着,“大熔断”情况下,基金的流动性可能受到暂时的影响。
“总体看,熔断机制下,基金申赎与交易所大致上应保持多个同步原则,即涨停跌停同步、时间同步和申赎同步。此外,各个基金公司的业务规则应该保持一致。”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主任王群航说。(经济日报记者 周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