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难度仍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除期限错配外,资管产品的资金池和互投模式还存在“先筹资金、后定标的,资金与资产不能一一对应”、“预期收益率与标的收益分离定价,风险收益不匹配”的问题。
“一些银行系机构坐拥了银行柜台、私人银行的强势渠道,能通过较低成本募集资金,但对资产端而言,收益曲线是相对稳定的,所以一些银行系子公司有动力利用资金池来赚取风险利差。”9月7日,灯卓投资董事姚剑锋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资金池模式的特点在于在不同产品间进行转移定价,并将加权资产、资金间的差额收益核算为管理费收入。
“这种模式实质和银行理财类似,但方式是通过产品互投、期限错配完成的,但从合规的角度看,这种结构显然涉嫌关联交易,也无法做到资金、资产的一一对应,”姚剑锋表示,“这也是银行系基(金)子(公司)比较多搞这个的原因。”
除上述三种表现外,“底层资产出现风险时,用其他计划对接以提供流动性支持,并且不对投资者披露”也是监管层总结的资金池问题之一。
“在不同产品、统一管理的情况下,一旦项目出现风险,则可以通过其他产品来弥补亏损,只要收益率长期大于坏账率,这个模式就能运转下去,”前述基金子公司负责人表示,“但一旦遭遇经济周期,坏账增多,资金池模式很容易遭遇流动性风险。”
而如今,大规模的资金池产品面临较大的清理难度,有分析人士认为,资管机构可以考虑发行基金子公司FOF,来对部分待清理项目进行承接。
“一些渠道能力强的机构,资金池问题也多,其实可以考虑通过专户的FOF来承接这些项目,”深圳一家基金子公司投资经理认为,“之前资金池的问题是大部分对接非标,而FOF可以视为一种合规的‘类资金池’模式,大部分资金配置流动性资产,而用少部分资金来对资金池资产实现承接、清理和过渡。”
但在前述基金子公司负责人看来,基金子公司净资本管制实施后,包括FOF类专户的规模已恐难做大,而且通过FOF来承接非标业务也存在比较大的合规隐患。
“以目前行业净资本来说,不大规模增资,基子的规模只减不增,而且FOF只是一个概念,用这类产品来承接只是缓解了流动性风险,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提供流动性覆盖底层资产、期限错配的合规问题。”前述基金子公司负责人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