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近四年的冲刺式发展后,基金第三方销售机构进入了规范期。
每周汇报自查进展,按月报送基金销售情况,定期进行自查和接受现场抽查……近几个月,越来越多的第三方销售机构收到了有关方面的规范要求。种种迹象显示,在“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从严监管”的总体思路下,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正面临持续加码的监管压力。
“最忙的是法务”
贾峰(化名)坐在电脑前,看着公司法务刚发来的邮件。
“网站广告位置请弱化,货币基金收益率应强调7日年化,删去与活期存款收益率对比的相关内容”。
这已是法务这个月来的第三封审核意见电邮。
“现在我们这里最忙的不是销售,而是法务。”贾峰指着屏幕对记者说。
身处一家年初获批成立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贾峰目前的岗位是市场营销。“今年7月私募新规出台后,我就一直跟着法务陆续在做自查整改,包括网页设计、产品文案等,相关素材已数易其稿。”贾峰说。
而这显然是一场统一行动的一部分。
北方地区一证监局,日前刚对辖区内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下发通知,要求全面开展自查整改,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并要求在10月2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贾峰所收到的邮件,就是该公司为配合此次监管整顿而展开的“内部自查”的一部分。
而与贾峰所在公司一样,该地区有35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被要求自查整改。
不止北方,在上海、江苏、深圳等基金销售重镇的机构也陆续接到要进行自查和现场检查的通知。上海一家第三方销售机构,在过去几个月内连续多次被要求自查整改和上报情况。有些要求来自行业监管部门,有些则来自地方的金融管理部门。
“自查内容有差异,目标是一致的,就是清查公司在开展基金销售的过程中,是否有违规行为。”上述第三方机构人士透露。
而在所有违规的销售行为中,最受诟病的是基金第三方的“销售分包”行为。
所谓“销售分包”,指的是部分没有资质的机构,通过有资质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名义,来获得基金代销或包销份额,并分享基金销售费的做法,俗称“借牌”销售。
这种做法明显违背了基金代销的相关规定,让基金等理财产品在没有资质的销售机构中进行,客观上为“虚假、夸大销售”开了大门。
业内盛传,已有基金独立销售机构因为这个问题受到有关方面的严厉批评,当事公司业务处于收缩和整改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