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地盘困境猜想
虽然针对跨业的私募产品套利现象,有望通过部际间的条例出台予以弥补,但在业内人士看来,分业监管体制带来的地盘问题仍将在较大程度上对实质性的统一监管带来难度。
“这是地盘问题,也是一个现阶段形成的利益博弈问题。即便不同的私募产品在监管标准上趋同了,但监管主体、执行路径的不一样,比如信托在银监备案,而私募则在证监(实为基金业协会)备案。”中融信托一位高级信托经理坦言。
关于私募监管如何实现统一的一个猜想是,新监管标准建立后,可敦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以外的其他机构私募产品,全部归统到现有的私募基金备案体系中;正如目前部分投顾类阳光私募,其载体体现虽然为集合信托,但同样也在基金业协会的私募登记系统进行了备案。
但如此一来,信托等其他产品既有备案体系的存在,又容易造成制度上的强制双重备案问题。
“私募基金备案体系由证监会、基金业协会负责,而诸如信托产品、保险资管等则在各自对口监管部门有独立的备案体系,如果都要在协会再备案一次,那无异于重复建设。”灯卓投资董事姚剑锋认为。
另一思路则是,不同金融监管部门可在现有系统基础上共建新的私募资管业务监管共享平台,尝试私募产品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实现混业资管下监管信息的进一步对称与协调。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构想更具有可操作性,不过第一步仍要实现各类私募产品标准的趋同。
“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较长时间的研究和博弈,”前述基金子公司高管认为,“目前第一步要做的仍是将不同类型私募产品的标准拉近,在同一个更大的框架下开展业务,这也是目前最易达成的目标;要想实现实质上的统一监管,可能仍需要依靠于金融体制和监管组织架构的调整来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