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资料未标明信息来源
东吴证券在研报中引用的腾讯网、搜狐网的关于航母战斗群配置、海军军舰数量等数据未标明信息来源;银河证券在研究报告中引用的上市公司公告、相关机构或研究所官方网站、搜狐军事等网站中关于上市公司主要军品产品型号、市场地位、发展前景,相关上市公司重组计划等数据或信息时未标明信息来源。
《暂行办法》第12条指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引用有关信息、 资料时,应当注明出处和著作权人。第8条要求,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应载明采用的信息和资料来源。相关机构及其分析师在撰写研究报告过程中未标明所引用(采用)信息和数据来源,容易导致投资者误以为是分析师调研等过程获取的数据或信息,引发误导投资者情形发生。
证监会提醒个券商在展开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证券研报发布前的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机制;同时,促进证券分析师应严守合规底线,遵循客观、审慎、专业等执业原则,不得将无法确认来源合法合规性的信息写入证券研报,不得将无法认定真实性的市场传言作为确定性研究结论的依据,在证券研报中引用他人著作、论文、研究成果及数据信息时,应当注明出处。“各证券经营机构及投资咨询人员对上上述合规风险应当保持高度警惕,防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