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援引消息人士称,IPO欺诈发行将迎来史上最严监管。监管当局认为当前IPO欺诈发行违法成本过低,处罚标准应提高,严重情况下相关人员应被追究刑事责任。《证券法》修订草案中,对发行人、保荐机构的追责比以往严厉很多。
券商中国援引某券商保代称,监管部门明确,欺诈发行的违法成本、处罚标准将提高。在当前《证券法》修订草案中,欺诈发行违法成本提高放在修改内容的第一条,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发行人、保荐机构的追责,《证券法》修订草案中的条款也比以前严厉许多:
如果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对于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款;对于已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募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款。
如果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保荐书及其他文件,或未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业务收入或业务收入不足50万元的,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证券从业资格。
今年6月,证监会发言人邓舸就曾明确表示,证监会部署IPO欺诈发行及信披违法违规执法行动,证监会稽查部门对金融监管部门、交易所等线索渠道发现的第一批违法违规线索已经进入执法程序。
IPO欺诈发行及虚假披露是资本市场最为严重的三大证券欺诈行为之一。在IPO环节,包装上市、披露不实乃至欺诈发行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一是发行人报送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包括虚造利润;二是发行人报送的信息披露不准确,存在误导性陈述;三是报送或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包括未披露关联关系、股权的重大变化、重大债务违约、对外担保等;四是未按规定报送或披露信息,未及时披露经营变化;五是保荐机构不尽责, 专业把关不够,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六是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证监会表示,IPO欺诈发行执法行动将采取四类工作措施:
一是分类核查筛选,结合IPO企业的质量抽查制度,集中对风险较大的项目进行筛查,对内控不利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核查。
二是常规核查移送,通过日常审核环节来从严把关,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三是热点跟踪发现线索,密切关注市场舆情,追踪各类财务造假。
四是技术数据挖掘,广泛收集情报,利用大数据系统等对历史财务报表、市场关联信息进行数据挖掘。
近期,资本市场“围剿”企业带病上市。从监管层部署IPO欺诈发行违法违规执法行动,到提高重组上市门槛、发行审核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再到新三板拟提高挂牌准入条件等,对于涉嫌违法违规以及限制性行业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已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