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13日对两融细则进行修改,将融资保证金比例由原规定不得低于50%调高至不得低于100%,从11月23日开始实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此举旨在限制融资交易过程中的杠杆率,在市场波动时适当地让波动合理化,以保护投资者权益、防范系统性风险,这也体现了逆周期调节机制在逐步完善。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3日在例行发布会上介绍,此次调整融资保证金比例,将原规定不得低于50%,调高至不得低于100%。也就是说,调整后新开仓融资合约的杠杆水平,将由最高不超过2倍,降低至最高不超过1倍。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变,仍维持不得低于50%要求。各证券公司在符合监管要求前提下,可以根据客户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确定具体比例。
从细则看,本次上调融资保证金比例的对象实行“新老划断”,不涉及存量融资合约。张晓军回答上证报记者提问时指出,此次调整仅针对新增融资合约,规则实施前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仍按照修改前的相关规定执行。现存融资合约不需要因此次修订立即了结,合约的金额和期限不受影响,也不需要追加保证金,合约到期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展期。
值得注意的是,提高融资保证金比例将从本月23日实施,距今尚有一周的间隔时间。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解释,这是因为不同的券商融资融券交易采用不同的技术系统,由于几家公司的技术系统调整时间不一样,所以留出准备时间。
今年10月以来,随着大盘指数回暖,两市融资余额不断增加。有部分投资者追涨行为比较明显,融资买入高风险股票。张晓军介绍,截至11月10日,两市融资余额约1.14万亿元,与9月30日最低值9041亿元相比,增长26%。
在交易量方面,10月日均融资交易额约1020亿元,较9月增长76%,增速明显。特别是11月以来,日均融资交易额1374.65亿元,较10月增长35%,占A股交易额的比例也由11月2日的10.7%上升至11月9日的14.2%。
张晓军强调,在此背景下,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适当提高融资保证金比例,降低新开仓融资合约杠杆水平,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市场权威人士告诉记者,此次上调最低保证金比例对于市场和行业不会都有太大的影响。因为从风险控制的角度看,每家公司对于融资保证金比例都会有相对的差异化安排,一般会高于规则,同时还会根据不同的客户和担保物相应地调整杠杆比例。目前证券行业的保证金比例已经在70%左右,大部分公司都在60%-80%,普遍高于最低50%的规定,甚至有公司已经达到了95%,因此不能简单地视为杠杆率降低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