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相关规定迎来了年内第三次调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沪深交易所近日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50%提高至100%,调整将自2015年11月23日起实施。
对于这一降低股市杠杆的举措,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其对市场的实质影响非常有限,适当的调整反而有利于加强风险控制,抑制短期投机,长期引导市场走向平稳、理性和价值投资。与此同时,大盘蓝筹股的杠杆优势也会更加凸显。
新规原由:
融资交易快速攀升
此番法规再次修订的原由正是融资交易数据的悄然变化。受多种因素影响,近期市场回暖,融资交易额快速上升。沪深交易所数据显示,截至11月10日,两市融资余额约1.14万亿元,与9月30日最低值时的9041亿元相比,增长26%;在交易量方面,10月日均融资交易额约1020亿元,较9月增长76%,增速明显。尤其是11月以来,日均融资交易额1374.65亿元,较10月份增长了35%,占A股交易额的比例也由11月2日的10.7%上升至11月9日的14.2%。
业内人士称,随着市场回暖,融资规模和交易额再次快速上升,部分客户追涨行为明显,融资买入高涨幅、高市盈率股票的金额较大。在此背景下,沪深交易所修订《实施细则》,适当提高融资保证金比例,降低新开仓融资合约杠杆水平,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投资者融资买入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融资保证金比例决定了客户融资买入交易的杠杆率。简单说来,当融资保证金比例为50%时,客户用100万元的保证金最多可以向证券公司融资200万元买入证券,该笔融资交易的杠杆率为2倍。而当融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00%时,客户用100万元的保证金最多只能向证券公司融资100万元买入证券,此时融资交易的杠杆率为1倍。
事实上,作为融资融券业务的直接监管主体,沪深交易所被赋予了相机修订、逆市调节相关法规的权利。记者了解到,《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六条中规定,证券交易所建立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控制指标浮动管理机制,对融资融券业务实施逆周期调节。与此同时,第三十六条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对融资融券业务保证金比例等进行动态调整,实施逆周期调节。
从此次《实施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看,交易所将原规定的不得低于50%,调高至不得低于100%。调整后新开仓融资合约的杠杆水平,将由最高不超过2倍,降低至最高不超过1倍。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变,仍维持不得低于50%。各证券公司在符合监管要求前提下,可以根据客户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确定具体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调整仅针对新增融资合约。交易所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11月23日前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仍按照修改前的相关规定执行。现存融资合约不需要因此次修订立即了结,合约的金额和期限不受影响,也不需要追加保证金,合约到期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展期。同时,给予各证券公司一周时间做好相关技术系统准备工作,于11月23日起正式实施。
市场解读:
引导更健康投资风格
不过,融资降杠杆、防系统性风险的初衷会不会引发市场资金收缩呢?数据显示,截至11月12日,沪深股市信用账户平均融资担保比例280%,约为0.56倍杠杆,整体水平远低于1倍杠杆。基于这一现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次新规对市场实质影响非常有限。
“结合近期的IPO重启,我们认为监管层近期的一系列动作,旨在向投资者传达一个信号——国家层面需要一个健康向上,可以为实体经济输血的、稳定的资本市场,而非暴涨暴跌的疯狂市场。”安信证券分析师徐彪称。
另据数据显示,目前融资融券余额占两市流通市值比重约3%,融资融券交易量占市场总交易量约15%,与成熟市场3%和20%的警戒线已十分接近,适当的调整有利于加强市场风险控制,抑制短期投机,引导市场走向平稳、理性和价值投资。
深入解读此次政策的深层次逻辑,华泰证券(行情601688,买入)分析师罗毅认为,此举表明监管层意在引导市场向理性、稳健的投资风格转换,抑制小盘股的疯狂炒作,引导挖掘大盘蓝筹股的长期投资价值。
“《实施细则》表示,此次调整仅针对新开融资合约,存续合约按照调整前规定执行并且可以展期。由此看来,存量资金短期内不会受到新规的约束,展期也为存量资金预留了较长的时间窗口。”罗毅表示。
事实上,这并不是相关政策的首次修订。此前7月1日修订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在维持当时融资融券合约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基础上,允许证券公司根据客户信用状况等因素与客户自主商定展期次数。考虑到展期因素,存量资金对于融资融券稳定发展仍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存量效应至少持续半年。增量资金在新规限制下,规模扩张会有所放缓,整体来看增速将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
“今年以来,配合不断波动的市场行情,融资融券法规先后3次修订,重点围绕参与者资质、展期、担保物和标的种类等交易细则,法规的不断演变可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稳定证券市场运行秩序。”罗毅分析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