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养老保险保障、第三方资金委托管理、保险资金委托管理等新型业务具备的保值增值属性与投连险的投资部分非常类似,只是在产品法律属性方面有契约型与信托型之分,且养老险公司其他养老资产管理业务所产生的缴费,也与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性质类似,可以作为衡量一家养老保险公司业务增长规模的重要指标。
时至今日,平安养老险再不是十年前“受困于单一企业年金业务亏损”的那个孱弱的初创企业。
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的当天,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平安养老险”)收到监管机构的批复,“个人长期健康保险业务”可以正式写入公司经营范围。
平安养老险也将自此全面进入“创新转型”发展阶段,通过拓展团体客户项下的个人客户切入个人长期业务领域。未来五年,平安养老险董事长兼CEO杜永茂希望,“这块利润会占总利润的15%-20%”。
2004年12月,平安养老险在上海成立,2006年平安养老险与平安人寿团体保险重组,借助保险业务的盈利支撑企业年金业务初期的亏损。彼时起,素有“平安第一猛将”之称的杜永茂出任公司董事长。
目前,首批养老险公司董事长里,只剩杜永茂仍坚守在这个岗位上,仍然在坚持探索养老险公司创新发展之路。
这10年,杜永茂经历企业年金业务从蹒跚起步到快速增长的蜕变,亲历养老险公司扭亏为盈、由小到大的艰难转型。这让他在言谈间,更增添一份洒脱与从容。“如果纠结过去,只会让人徒增烦恼,还不如放眼未来,看看自己还能否为养老产业发展做点什么。”他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直言。
经历多年发展,平安养老险目前的经营范围已经涵盖了企业年金及养老资产管理、保险保障、大病医保等以养老资产管理和民生医保服务为核心的多个业务单元。
如果说过去10年,平安养老险资产管理规模从初创时的不足10亿元,一举攀涨至逾2800亿元,业务范畴从单一的年金管理业务,扩展至养老保障管理业务、保险资金委托管理、第三方资产委托管理、大病医保业务服务等多元化发展,仅仅是杜永茂的“首次创业”,那么如何抓住保险新“国十条”带来的发展机遇,如何在“十三五”期间,让平安养老险到2020年实现2万亿养老资产管理规模,则是他“二次创业”征途必须达到的彼岸。
“也许有人会对这个发展目标感到惊讶,但我充满信心。”他表示,随着新“国十条”明确商业保险将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养老险业务势必迎来新一轮黄金发展期。
但是,养老险公司要抓住这个历史发展机遇,除了自身努力,还需要更多的政策支持。
“目前中国养老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就是中国养老金储备存在严重的瘸腿现象,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占比过高且收益偏低,企业年金、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无论是规模还是投资增值方面依然相对薄弱,没有能够担当起依靠第二、第三支柱养老的应尽责任。”
杜永茂直言,要改变这一现状,应推动养老储备模式从储蓄型养老转变成投资型养老,推动第一支柱——基本养老结余资金的市场化投资运作,实现保值增值;推进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规模效应与发展速度,降低企业准入门槛;推出个人税延保险政策,健全个人养老保障体系,最终实现三大支柱齐头并进,构建投资型养老的新模式。
“在储蓄型养老向投资型养老转变期间,养老险公司肯定将大有作为。”杜永茂强调。
国内养老金储备模式尚不完善
《21世纪》:去年,中国职工养老储备指数仅为60.6,刚刚迈过及格线;且有数据显示,2014年底国内有计划有组织的养老金储备总计约有4.3亿元,人均仅为3300元左右,仅为欧美发达国家的1/80,你觉得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哪些?
杜永茂:我个人觉得,这里有三部分原因:
首先,养老制度有待完善。目前,由国家主导建立的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约占养老储备的80%,但投资收益相对偏低缺乏保值增值的能力;第二支柱——由企业层面建立的企业年金养老储备虽收益较高(有些年金计划过去数年年化收益达到8%),但基金总量不够,目前仅有8000多亿元,能覆盖的企业与人群也不多。截至2014年底,企业年金仅覆盖0.3%的企业和7%的基本养老参保职工;以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为主的第三支柱,也还没有发展起来。
其次,国内养老模式有待转变。当前,国内养老模式依然延续储蓄型养老,尚未转化成投资型养老。而国际上养老金储备不仅靠缴费,还比较倚重投资增值。美国养老金增值有个“10:30:60法则”,即在一定条件下,美国人领取的100美元退休金里,个人缴费仅占10%,剩余30%与60%的资金,来自退休前、后的投资收益。根据美国这个法则,我们初步测算了中国的情况,如果中国一个储户自25岁开始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每月缴纳工资的8%,年收益率6%,60岁领取到80岁——这些数据在中国目前实现都是可行的,则有个中国式的20:35:45法则,即100元退休金中,他只需缴纳20元,退休前有35元的增值,退休后有45元的增值。
第三,商业机构的作用有待挖掘。国际比较流行的养老储备商业运作模式,比如美国养老市场的90%份额由商业公司运作,但在中国,这个占比仅有10%。如果换个角度从投资回报率考察,商业公司在养老金运作的投资回报率也相对较高,过去数十年,美国商业公司提供年化8%以上的养老金投资回报率,中国企业年金近八年的年均回报率也达到了8.58%的水平,显著高于近八年平均通货膨胀水平3.24%,体现出了良好的保值增值能力。
《21世纪》:面对国内养老金储备模式不够完善的发展瓶颈,商业养老险公司能从中抓住哪些机遇?
杜永茂:近年,国家相关部门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完善国内养老金储备体系。其中包括做好三大支柱的顶层设计:改革第一支柱个人账户,促进基本养老结余资金市场化投资运作,实现保值增值;推动第二支柱范围扩大,降低准入门槛,推进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制度建立;在支持个人养老保险发展方面,我们也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出台个人税延保险政策,建立类似于“美国个人养老账户”的个人税延账户。
目前,要健全国内养老金储备体系,还在于观念的转变,即储蓄型养老向投资型养老的转变。此前,全国社保基金已有不少资金通过市场化手段委托专业投资机构管理,近期基本养老资金结余也将采用市场化投资,这都是为了提高养老金的投资回报率。
有位养老专家曾和我提过,如果基本养老结余额,过去6年都是通过商业机构做投资运作,假设年化收益达到8%,那么基本养老资金过去6年的结余资金不是2.4万亿元,而是3.58万亿元。我对这个数字比较认同,也意识到投资型养老的资产增值太重要了。
当然,商业养老险公司在其中也能发挥不小的作用。如果将政府与商业机构的养老服务进行比较,就会发现一个有趣现象:商业机构与个人民生账户间属于客户关系,政府和个人民生账户更像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两者存在着效率性、便利性、增值性的不少差异。
其实,纵观世界养老储备的发展模式,一是美国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二是拉美国家的政府推动模式,但两者共同的特点,都是强调商业机构是养老金积累储备的运作主体。
此前,我们结合中国养老储备的缺口建立了一个模型,这个模型的前提是未来前十年,储蓄中10%转化为个人养老金账户,并以年均20%的速度增长,年回报率6%,则前十年个人养老账户储备将达到37万亿;再到后十年,假设个人养老账户资金以5%的速度增长,年回报率为4%,则20年后将达到91万亿。这些假设,在当前中国国情下是可以实现的,我们也是根据目前中国的现状设计的。当然,这个模型能否兑现为事实,也取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建立速度。
未来5年职业年金规模或超企业年金
《21世纪》:保险新“国十条”的出台,养老产业将迎来哪些发展机遇,能在多大限度内推动养老金储备体系的完善?
杜永茂:在保险新“国十条”出台当天,我特别兴奋,因为新“国十条”赋予保险业一个新的发展使命,明确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
可以这么说,推动保险业加快发展,已经从行业意愿上升到国家意志,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的重要一环。
按照我对新国十条相关条款的理解,未来保险公司将在社会保障体系构成方面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不但可以投资兴办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机构,还能参与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提供个人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发展个人养老保险体系。
具体而言,我主要总结了养老险公司的七大发展机会,做大做强养老体系第二支柱——企业年金业务;全面参与第二支柱职业年金管理;牢牢抓住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投资管理机会;适时参与全国保险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有效拓展第三支柱个人延税养老管理;逐步经办养老、医保业务管理;投资涉足养老健康服务产业。
《21世纪》:你对职业年金业务发展的青睐度,似乎高于企业年金?
杜永茂:我个人认为,未来5年职业年金资金规模可能会超过企业年金。
无论是企业年金还是职业年金,其实都是基于国家税收优惠的补充养老保障制度,由个人和企业/机关单位共同缴费累积而成。但相比而言,企业年金缴费比例仍然偏低,目前通行的缴费标准是企业5%、个人1.25%。在实际操作过程,很多企业员工缴费标准甚至达不到这个水准。反而是今年酝酿启动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属于强制性,是足额缴付的,即单位缴费比例8%,个人缴费比例4%,这有利于提升企业员工福利水平,推动职业年金能更快地发展。
不过,企业年金能发展多快,主要取决于政策的支持力度。目前,建立企业年金的准入门槛较高,必须是已经交纳社保且持续三年盈利的企业,还需要通过员工同意等,无形间加大了建立企业年金的难度;此外,在欧美国家,企业年金都是企业强制缴付的,国内企业属于自愿缴付,某种程度限制了企业年金的增长速度。
但总体而言,如果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准入门槛能够降下来,比如某些尚未盈利的、发展前景良好的新兴战略企业被允许设立企业年金,势必会推动这项业务更快速度地发展。
《21世纪》: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动职业年金制度的设立,养老险公司该如何抓住这块新业务,又会面临哪些挑战?
杜永茂:保险公司面临的挑战主要有四点,如何处理好职业年金基金投资安全性、长期性、收益性、流动性之间的平衡;如何确保职业年金服务专业性、时效性、广泛性和服务质量;如何应对完全市场化管理人选择之间的激烈竞争;和如何处理好低管理费收入与高服务质量之间的平衡。
我个人建议,职业年金首先应明确省级集中统筹管理;其次是充分发挥法人受托机构的专业作用;各地应适度控制职业年金计划建立数量,避免市场无序竞争;最后是完善全额拨款单位的缴费空账记实机制。
对养老险公司而言,职业年金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重要配套政策,预计未来每年市场增量1500亿左右;同时养老险公司还可以二次开发“业务”,比如政策明确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申请办理待遇领取时,保险公司可以适时推荐他选择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产品;此外商业养老保险公司还可以开发契约型生命年金、变额年金等保险产品,承接管理领取期的职业年金,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公司专业价值,提升职工退休生活保障。
《21世纪》:近日有媒体报道,行业内正在研究讨论调整养老险公司保费收入与资产管理规模统计口径的可行性,你如何看待这将给养老险公司带来的变革?
杜永茂:我们已经关注到相关报道。应该说,这有助于更全面地反映养老险公司真实经营状况与社会价值。近年,不少养老险公司都开始向养老资产保障管理转型,涉足养老保障管理业务、保险资金委托管理、养老金产品、第三方资产委托管理等资管创新业务,比如平安养老险去年累计资管创新业务规模达到300亿,今年预计达500亿。因此,我们期待未来创新业务的发展能进一步体现公司的实力及多元化发展。
应该说,养老险公司与传统寿险公司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具有更宽泛的养老资产管理资质,只有其管理的所有资产全部进行披露,才能更全面地反映养老险公司的真正经营状况。
其实,养老保险保障、第三方资金委托管理、保险资金委托管理等新型业务具备的保值增值属性与投连险的投资部分非常类似,只是在产品法律属性方面有契约型与信托型之分,且养老险公司其他养老资产管理业务所产生的缴费,也与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性质类似,可以作为衡量一家养老保险公司业务增长规模的重要指标。
目前,我们也在耐心等待相关部门出台相关具体政策。
向企业项下个人客户挖潜
《21世纪》:随着新国十条、职业年金制度等利好政策的逐步颁布,平安养老险是否在战略上有所调整?
杜永茂:新“国十条”明确提出“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等投资兴办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机构、积极探索推进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提升社会管理效率”,这些政策内容为养老医保领域赋予更多的使命。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规划未来,平安养老险调整战略定位为“中国领先的养老资产管理机构与民生福利保障服务提供商”;推动三大业务转型,即由单一的年金经营,向以年金为主体的养老资产管理转变;由传统的企业团体保险,向团体保险和政府医保配套服务方向转变;由现有的企业为主的团体客户经营,向企业项下的个人客户服务方向转变。
《21世纪》:近年,互联网与金融大有加速融合之势,但养老险业务与“互联网+”的融合步伐,似乎慢了一拍,平安养老险向企业项下的个人客户服务方向转变的战略转型与互联网战略如何衔接?
杜永茂:平安养老的核心战略,除了企业、政府业务外,我们将利用移动互联技术开展企业项下的个人业务。在平安养老内部,这被称为“养老业务的B2B2C”。
目前,平安养老正积极应用互联网新技术,对传统业务模式及业务流程进行改造升级,拓展客户接触场景,提升销售及服务的便捷性,实现从单纯的线下销售模式向O2O经营模式转型。尤其在大病业务服务领域,平安养老也在开发接入互联网属性的管理服务系统,以达到“降低医疗成本、提升服务体验、提高民生保障”的目标。
与此同时,我们也与平安集团旗下互联网平台合作,研发基于特定消费场景的互联网保险理财产品,推动产品营销模式的转型,激活存量个人客户。
这种合作,一方面能帮助我们以更低成本获客,另一方面也是我们切入个人养老保险服务的突破口。长期以来,平安养老一直被视为B2B对公的保险公司,离个人客户似乎很远,但通过互联网,我们与个人客户的距离正在迅速拉近,为我们落实B2B2C战略提供很好的环境。
《21世纪》:去年平安养老险主导的组合投资年化回报达到8.77%,随着今年股市大幅冲高回落,平安养老在大类资产配置方面做了如何调整?
杜永茂:我们上半年收益率为8.45%,经过近期市场波动后,目前整体收益率仍超过9%。
无可否认,这轮股市回调的确考验我们的风险控制能力。我记得在股市回调前,我们的股票持仓占比基本处于市场中等位置,但当风控部门察觉股市将要出现大幅回调迹象,就立即组织风控部门与交易部门讨论对策,赶紧降低股票持仓,虽然业绩有所回撤,但收益整体还是比较理想,达到预期目标。
就大类资产配置角度而言,当前平安养老险大部分资产都配置在固定收益类品种,主要是投资AA评级(含)及以上,非标AA+(含)及以上的债券品种,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另类资产,确保固定收益类投资每年能提供6%以上的投资回报。
在货币资产类配置方面,我们在满足投资要求的情况下灵活保持配置比例,确保符合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