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中国武夷(000797)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请及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申请获通过。
公告如下:
主板发审委2015年第20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209次发审委会议于2015年12月18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通过。
(三)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香港原石国际有限公司2010年2月向比特(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晶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发行人股权,北京晶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又于2012年4月将发行人股权向香港原石国际有限公司转让的原因;蔡红军、香港原石国际有限公司、夏凤莲、比特(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做出其他利益安排;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报告期大部分研发费用计入产品成本的情况,补充说明研发费用的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税务风险,是否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请保荐代表人针对上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各期销售给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的产品毛利率与同期销售给其他非关联方主要客户的毛利率有无较大差异。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上述问题的核查程序并发表核查意见。
4、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医药纸盒包装产品独立供应商,医药纸盒包装产品产销量位居全国前列,尤其在国内高速自动包装线和外资药厂的医药纸盒产品供应中占据显著的市场地位”,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上述表述是否有充分、客观的同行业公司数据和资料提供支持,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发行人行业竞争地位的信息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二)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无
(三)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无
发行监管部
2015年12月18日
创业板发审委2015年第9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96次发审委会议于2015年12月18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报告期2012至2015年1-6月海外销售收入“一次性收款”的金额分别为6,898.08万元、5,221.49万元、1,651.49万元、1,088.32万元。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海外销售“一次性收款”逐年降低的原因。(2)进一步说明2014年9月前通过浙江农资集团金海湾进出口有限公司办理出口业务的原因及必要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发行人海外销售履行的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二)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海外项目订单获得的一般模式,海外项目开拓是否依赖于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子公司其他股东的资源支持,是否存在相关风险;(2)发行人与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建立业务合作的方式,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在2014年度对发行人的收入贡献占比达到58.28%,2015年中期进一步提高到77.10%,发行人披露在产品和市场等方面均不对其构成依赖的理由。就上述事项,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2、发行人控股55%的子公司辰安信息成立于2013年9月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辰安信息成立当月签约委内瑞拉苏克雷区演示中心项目,后陆续承接委内瑞拉其他项目,2014年度辰安信息实现营业收入9,144.65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9,072.73万元)、净利润4,261.34万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辰安信息组织结构、员工人数、公司董事会成员;(2)分项目说明委内瑞拉相关项目的最终采购方的基本情况,说明最终采购方与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约定的交货和付款方式,说明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在各个项目中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3)辰安信息的人员、资金、资质、经验等方面与上述项目是否匹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和核查结论。
发行监管部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