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家收到预付费后卷款跑路现象,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新增加。更为关键的是,此类事件的结果,往往都是不良商家和不法分子打着“经营不善”的幌子一跑了之,违法成本基本为零,而受害的消费者只能吃闷亏。今年两会上,多位委员建议,对预付费模式实行资金监管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河东区副区长丁梅建议,建立健全风险准备金制度。对于采取预付费经营模式的商家开设监管账户,要求商家在开展预付费经营时必须在监管账户存贮一定资金,非经批准不得动用。一旦出现商家“跑路”或其他经营问题,该账户资金可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月星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佐宏委员也建议,强制实行资金监管制度,由政府部门牵头,根据银行的资金监管和业务管理体系,结合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建立预付费资金监管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平台可按照消费者签到打卡次数,确定划拨金额。当出现消费者申诉时,平台将自动冻结资金。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2020年受理投诉情况,“办卡”消费被坑仍是投诉热点。今年1月,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收到预付式消费投诉同比增长75.51%。此类事件,目前来看,主要集中在家政、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
“单个看,事情都不大,但长此以往,危害甚广。能不能治理好,考验基层政府部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丁佐宏委员说。(记者甘皙 杨召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