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关,万宁市政府决定发放价值500万元额度的通用电子消费券,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的作用,力促消费。12月10日18时起至12日,消费者可通过“万宁市商务”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消费券”抢券,在万宁消费时,便可获得“真金白银”的消费实惠。
“电子消费券就相当于人民币。”11月22日,万宁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马绍文向海南日报记者说,为了提振消费信心,提升群众的幸福感,万宁市政府决定发放价值500万元的电子消费券。目前正面向在万宁注册的全市企业开放报名参加活动,本次消费券活动围绕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领域投放,惠及餐饮、住宿、商场、超市、百货、家居、生鲜果蔬、家电,手机等行业。万宁商家只要填写报名审批表和签商户促消费经营承诺书就可以报名参加市政府促消费活动。
“电子消费券共设置20元、40元、100元、200元、500元和2000元六种通用电子消费券,消费者用这些消费券在全市参加活动的企业经营场所消费时,可获得核销使用。”马绍文告诉记者,目前商家报名十分踊跃。报名时间截止后,将由万宁市商务局和市统计局审核,并公布参与活动的企业名单。 (记者张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