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芜湖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合同履行监督管理,规范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各方主体责任,芜湖市公管局积极推进信用+标后履约监管模式,实现履约现场与招投标市场的“两场联动”,促进诚信履约,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建立标后协同联管的机制。修订印发了《芜湖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标后履约监管各方主体责任,建立了从履约管理、行业监督、标后履约巡查等方面标后履约监管新机制。
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制定了芜湖市政府性投资房建和市政类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及合同增加“工期要求”、“人员要求”的指引。与市住建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建市政类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变更行为管理的通知》,加强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岗履责监管,形成科学化的标后监管工作体系。
完善标后履约信用体系建设。修订印发了《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制定了《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标后履约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公管局对标后履约检查的情况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实现系统数据自动交互。为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将信用平台与标后监管平台同步部署开发,实现信用系统与标后监管系统数据自动交互。标后监管系统自动统计项目履约情况,人员考勤、工期进度等数据直接转换为招标人对中标单位的信用评价分值,直接推送到信用评价系统,计入中标单位综合信用评价。
加强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中,增设信用评价结果评审指标,将信用评价系统给定的评价等级折合成投标人的信用标评审分值。目前芜湖市工程项目中,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类和公路工程施工类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水利工程施工类预算控制价1000万元以上的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以及政府投资类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全部启用信用标。
【来源:芜湖市公管局_本级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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