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体育局转发了财政部、体育总局印发的《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指引》(试行))和《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评价结果公开表》(以下简称《结果公开表》)的通知(体群字〔2022〕27号)文件,指导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三个文件的印发旨在做好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规范和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要求各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管理办法》、《评价指引》(试行)和《结果公开表》,结合《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体规字〔2021〕7号)有关要求,对接受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的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体现在《结果公开表》中,并于每年8月31日前按要求将《结果公开表》各项内容在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www.js365.org.cn)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广西自治区体育局_区局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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