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宁夏民政厅发布消息,宁夏社会组织开始年检,除线上年检试点、慈善组织(基金会)外,各社会组织务必于5月31日前报送年检相关材料,无正当理由延迟提交材料的,按照未参加年检处理。
据介绍,今年我区确定自治区本级、吴忠市及吴忠市利通区作为网上年检试点,进行线上年检,慈善组织(基金会)继续在慈善与募捐系统开展年报年检工作,线上年检试点和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检年报时间另行通知,其他市、县(区)采取线下年检的方式正常组织年检。年检对象为凡在2021年6月30日前经民政部门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2021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年报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记者 裴艳)
【来源:宁夏机关事务管理局_市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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