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法实施条例是预算法律制度体系的基础和重要支撑,条例的修订实施是从制度层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完善PPP项目科学管理、规范透明、持续健康发展的规范依据和制度基础。
预算法实施条例对PPP的影响体现为:一是细化了预算收支范围,PPP项目财政预算管理更加明确。条例对现行四本预算的收支范围做了原则性规定,一方面从法律层面为PPP项目财政预算管理提供了支撑,另一方面为PPP项目预算管理提供了操作依据。
二是改进了预算编制方式,PPP项目管理责任分工更加明确。条例将很大程度上带动地方政府将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预算,并且从主体职责与责任分工方面明确了要求。
三是强化了PPP项目绩效管理实施。条例为PPP项目绩效管理提供了借鉴,即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明确: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组织和指导预算资金绩效监控、绩效评价,为进一步厘清PPP项目绩效管理主体提供了有效途经。同时,进一步硬化了绩效约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规定作为改进管理和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这为PPP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挂钩与应用提供了支撑。
四是进一步完善了转移支付制度,强化了PPP项目的财承支撑。从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入手,条例第五条规定:各部门预算应当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所有预算资金。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规范了政府间的财政关系,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应当按照本年度转移支付预计执行数的一定比例,将下一年度转移支付预计数提前下达至下一级政府。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将为PPP项目的持续运行提供财承支撑。
五是强化债务限额管理,提升了PPP的可持续性。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债务的限额管理制度,并严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债务余额突破国务院批准的限额,从法律角度限制了政府债务过量增长的可能性。严防违规举债,必然提升PPP模式的可持续性。
六是增强了社会公众对PPP的信心。条例第六条明确:单位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单位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账,这进一步消除了大多数社会资本方对运营期政府支付的顾虑,提振了PPP市场信心,进一步增强了社会资本对PPP项目的投资热情。
有关部门应积极贯彻执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吸纳对应PPP运行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内容。建议即将修订出台的PPP操作指南等进一步规范PPP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要求,为PPP规范运行提供有力的法规制度支撑,促进PPP模式持续规范健康发展。各级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机构)、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方,应主动对标对表,增强执法的主动自觉,对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自觉规范PPP运行管理的行为,做PPP健康规范持续发展的践行者、维护者。
(本栏目文章来源:财政部PPP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