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在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布置暨培训会上,甘肃省财政厅提出,对2021年预算,除需按人头和标准计算,以及据实结算的项目外,其他项目支出预算总规模按上年的80%控制。
会议明确,部门自身开展工作所需的专项工作经费、业务费,根据单位当年开展专项工作的任务量核定,原则上按不超过上年预算的90%控制,部门“三公”经费按不超过上年预算的97%控制,部门会议费、培训费按不超过上年预算的90%控制。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及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
一是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增强支出政策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对于支出标准过高、政策设计不科学不合理的事项要尽快研究调整。
二是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坚持以零为基点,一切以预算年度的工作任务和实际支出需求为依据,逐项审核部门申报的项目支出内容、范围和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三是完善预算安排约束机制。完善当年预算执行情况与下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2020年预算监管、执行监控等工作中发现问题的部门,适当减少2021年预算安排。将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实质性挂钩,凡绩效目标和事前绩效评估审核不通过、未按要求报送绩效评价结果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
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推行新增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硬化绩效目标前置约束作用,严格预算源头管控,研究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强化绩效运行监控,扩大绩效评价规模,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
(甘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