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近日表示,人民银行正在稳步推进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试点工作。数字货币到底是什么?对我们来讲意味着什么?在范一飞这篇名为《关于数字人民币M0定位的政策含义分析》的文章中,明确给出了数字货币的定义,即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和硬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支持可控匿名。范一飞强调,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流通中现金(M0,下同),是央行向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不计付利息,央行也不对兑换流通等服务收费。
定位于流通中的现金
为何数字货币要定位于流通中的现金?范一飞认为,数字人民币的M0定位是货币性质和发展规律决定的。文章称,近年来,网络技术和移动支付快速发展,以商业银行存款货币为基础的支付工具逐步实现电子化和数字化。但商业银行存款货币无法替代法定货币发挥价值尺度或记账单位功能。
近年来,比特币、全球性稳定币等加密资产试图发挥货币职能,又开始了新一轮私铸货币、外来货币与法定货币的博弈。因应这一形势,国家有必要利用新技术对M0进行数字化,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通用性的基础货币。作为国家信用的提供者,为保证货币金融体系稳定,央行理应响应零售环节需求,提供数字化现金供给。
不计利息也不对兑换流通收费
同时,范一飞表示,从M0的管理规则来看,数字人民币的发行和流通要按照现金进行规范管理。数字人民币是央行向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不计付利息,央行也不对兑换流通等服务收费。
文章并称,央行建立免费的数字人民币价值转移体系和金融基础设施,不向发行层收取兑换流通服务费用,商业银行也不向个人客户收取数字人民币的兑出、兑回服务费。
商业银行承担兑换职能
值得留意的是,从央行透露的信息来看,数字人民币目前仍然只是在深圳、成都、苏州、雄安新区等地及未来冬奥场景进行试点。未来如果试点进一步拓展,到底普通人会从何种渠道来获得数字人民币?范一飞称,从M0的发行模式看,应由商业银行承担向公众兑换数字人民币的职能。
需拟定专门监管要求
此外,文章称,《中国人民银行法》已授权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人民银行有权发行人民币且是唯一发行方。同时,数字人民币具有数字化特征,并不完全适用实物现金流通监管规则,需拟定专门针对数字人民币的监管要求,做好数字人民币流通环境建设,同时,随着数字人民币发行流通体系逐步成熟,及时完善相应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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