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村级事务,该谁办、怎样办,一纸清单一目了然,工作不推诿了,我们村干部有时间办实事了。”贵州省余庆县魁龙村支部书记刘小琴谈到“村(社区)级事务清单”带来的变化,如释重负。
今年以来,余庆县为努力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取得实效,进一步厘清村级权利、明确村级任务,抓好村级事务“职责化”“界线化”,由县委制定出台《村(社区)级事务清单》“硬核”文件,将村级事务“瘦身”“分身”,为基层真减负、减真负。
文件明确,不得将“行政执法、招商引资、拆迁拆违、城镇管理、环境整治”等部门事项下放到村、社区,不能打着属地管理的旗号“甩包袱”。对确需安排给村社区工作的,必须严格落实“村级事务准入制”“村级事务准入会议制”,由涉事部门申请,经村级事务准入联席会审议后,按照“费随事转、权随责走”“事下人下、责下权下”等原则进行下放,真正让村干部从“频繁督查、多头考核、过度留痕、工作‘甩锅’、层层加码”等形式主义中解放出来。
“《村级事务清单》一方面是减负,解决长期困扰村干部‘没时间干事、不敢大胆干事’等累点、痛点、难点;另一方面是赋能,将减负作为提升工作效能的抓手,鼓励村干部更好地承担服务群众的责任。”余庆县委组织部长刘体华作出如此评价。
今年以来,余庆县紧盯村级事务“减下来、分下去”刚性要求,将村(社区)事务从原来的104类缩减为36类、从174项精简为67项。全县71个村(社区)将36类67项《村(社区)事务清单》分解为《自治事务》《依法应当办理事务》《依法协助办理事务》三张“子清单”,其中14项《自治事务清单》为村主责主业事务清单,另外10项《依法应当办理事务清单》和33项《依法协助办理事务清单》为村应当或协助办理的事务清单。
任务分解了,职责明确了,“减负”效果也出来了。据统计,《村级事务清单》执行以来全县发文数量同比减少30%,会议减少35%,责任状减少40%,督查检查减少40%,评比表彰减少50%,关停部门和乡镇等网站67个,取消村(社区)不适宜机构牌子3块,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群众满意率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