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藏格(原藏格控股)实控人、青海首富肖永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了。
10日晚间,*ST藏格发布公告称,9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当天分别对控股股东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藏格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肖永明下发《调查通知书》,藏格集团及肖永明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来源:*ST藏格公告
公开资料显示,藏格控股原是一家经营矿业投资以及国际、国内贸易及珠宝的企业。2015年,藏格控股申请资产重组,剥离原有资产负债及业务,将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收入囊中实现全资控股,主营业务转向氯化钾(钾肥)的生产和销售,目前是国内第二大氯化钾生产企业。
肖永明被立案调查,和其违规占款有着很大关联。
2019年以来,藏格控股深陷资金困境。当年5月底,藏格控股自曝,控股股东藏格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藏格集团与实控人肖永明承诺,将所持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37%股权折价转让给藏格控股,以抵偿对其资金占用,交易标的作价25.9亿元。
此后在2019年6月19日,深交所针对上述事项向藏格控股下发关注函。紧接着,藏格控股即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来源:藏格控股公告
2019年9月,深交所发布《关于对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公告》,对藏格控股、肖永明等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深交所当时指出,截至2019年4月底,资金占用余额为21.53亿元(本金)。
时间来到2019年12月2日晚间,藏格控股发布公告称,收到青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青海证监局指出,经查明,藏格控股存在三项违法事项:
一是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该公司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在2017年和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约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约6.06亿元,导致该公司2017、2018年度财报存在虚假记载;
二是虚增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该公司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在2017年和2018年分别虚增预付账款2.41亿元和2.81亿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3.11%和2.99%;
三是未按规定披露其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藏格控股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利用虚假贸易业务预付账款、钾肥销售业务应收账款非经营性占用藏格控股资金共计22.14亿元,对此,藏格控股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也未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青海证监局决定,对藏格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实控人肖永明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
今年4月30日,藏格控股公告称,公司股票自5月6日(星期三)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藏格控股”变更为“*ST藏格”,股票代码仍为000408。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起因也是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
据藏格控股6月7日晚间发布的《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解决措施》的公告,藏格投资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为:直接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3亿元;间接非经营性占用资金6.39亿元;控股股东未完成业绩承诺应支付的补偿款,达1.24亿元。
不过,在6月8日晚间,藏格控股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的部分占用资金5亿元。
6月28日晚间,赶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藏格控股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归还目前公司自查发现的全部占用资金及资金占用费,并已向公司赠送《利润补偿协议》约定的需赠送给上市公司的分红收益。